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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是政府按照法律、协议或合同的约定,需要向债权人承担的偿付义务;是由政府或其职能部门直接借入,提供担保,欠账等形成的最终必须由政府偿还的各种债务的总和。尽管我国现行的《预算法》等有关法律中禁止地方财政出现赤字,但在实际经济活动过程中,我国各层级的地方政府不同程度上都在负债“经营”,而融资债务的风险也日益凸显。如果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扩展,将对地方经济乃至国家经济产生巨大的威胁,必须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将其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所以,研究政府融资债务风险管理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务作为研究的样本,细致考察湖南省各个地州市政府的债务融资现状与融资风险,通过梳理从升级政府的融资平台到县级政府所设立的融资平台,认为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存在以下几点风险:第一,地方政府融资规模扩张带来短期偿付风险;第二,融资主体分散,缺乏统一管理;第三,融资结构失衡,集中于银行直接贷款,融资期限与项目投资期限失衡;第四,地方政府信用建设薄弱,偿债机制不顺畅,重融资、轻还款。第五,监管机制缺乏,政府债务融资主体的监督机构模糊,难以对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资金使用过程与还款机制形成有力的约束。然后,本文针对湖南省地方政府融资的相关数据,对其偿债能力进行测度,主要通过负债比率分析和债务比率分析来观测湖南省地方政府偿债能力与偿债压力,通过负债资金结构和期限结构来观察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务清偿压力。最后,通过政策层面提出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管理的对策:首先,构建适度合理的融资平台;其次,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特别是政府融资债务信息系统和政府融资债务信息透明制度;第三,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债务管理,通过经济发展以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强化地方人大的审查权和监督权以保障债务偿还机制顺畅;第四,实现地方政府融资能力的适度增长,特别是创建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提高地方政府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