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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务院印发《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其中明确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魅力乡村。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经济不断转型发展,其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并逐渐形成了一批生态乡村,乡村建设取得很大进步,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乡村建设规划设计不合理,无法适应当地条件;以“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为导向的片面性生态乡村的建设理念依然存在;村民群体环保观念不足,更偏向追求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随着乡村社会现代化发展速度的加快,传统乡村被现代文明不断冲击,由此催生了新的乡村建设发展困境。在此背景下,全国各地兴起了“新乡贤”返乡参与建设的群体性现象,“新乡贤”一词逐渐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新乡贤”的具体内涵是什么?这一群体如何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其作用?而影响新乡贤组织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因素又有哪些?基于此,本文立足于文本记录与实践两方面,对新乡贤组织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细致研究。首先在分析已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指出新乡贤组织是由不同新乡贤个体相互联结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其中新乡贤个体则是脱胎于传统乡村精英;同时对新乡贤组织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实践经验进行描述,展示目前我国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建设的路径以及由此造成的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影响。文章界定了所研究的新乡贤组织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内涵,以此为基础进行研究。本文主要采取案例比较研究法,选取两个典型新乡贤组织进行研究,即浙江省德清县东衡村的乡贤参事会和福建省晋江市围头村的治村理事会。分别简述两个新乡贤组织的成立过程,以具体案例解释其如何积极参与生态乡村的建设,并深入分析在新乡贤群体返乡热潮下,两个组织怎样发挥其组织作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对两个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可知,新乡贤组织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改善村庄环境、推进乡村自治、规范乡村秩序、传播现代乡村文化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文章探讨影响新乡贤组织参与的影响因素,指出新乡贤组织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条件都对新乡贤组织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并具体分析了这些因素如何影响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建设。最后,本文落脚在优化新乡贤组织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基于前文影响因素的分析从新乡贤组织自身和外部环境建设两方面提出了可供优化的路径选择。指出发挥新乡贤组织的作用,需要培育促进新乡贤组织发展的土壤,为新乡贤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组织内部需要建立合理规范的制度体系,如建立组织内成员的培育和激励机制;同时应提高组织领导者的能力与素质,强化组织领导者的个人魅力变现能力。通过多种途径为新乡贤组织功能的发挥提供助力,最终实现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