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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研究旨在对长春市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况进行分析与总结,通过对长春市7个行政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进行调研,采用供需双方两个角度,了解长春市城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探索存在的不足,并为进一步提升长春市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提供参考建议。方法:本文采取文献阅读法、问卷调查法以及访谈法进行研究分析。通过阅读文献,了解国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以《长春市城区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调查问卷》为调查工具,向居民回收有效问卷2839份,以《长春市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社区医生调查问卷》为调查工具,向家庭医生回收有效问卷326份,建立数据库,利用spss20.0进行分析,并对长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进行访谈总结。结果:通过对就诊居民的调查结果显示67.5%就诊居民已经签约家庭医生,32.5%还未签约家庭医生,未签约家庭医生的主要原因反映为居民不知道、不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信任签约家庭医生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原有就医习惯,并且62.9%的就诊居民是通过社区医生介绍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可见居民主动上门完成签约的主动性较低,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程度、信任程度以及签约主动性亟待加强。根据不同分组的就诊居民签约差异结果表明,年龄、文化程度以及居民自评健康情况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目前统计分析根据年龄层次的比较,年纪越大,签约率会越高,如访谈所提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家庭医生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在居民自评健康状态方面,自评身体情况较差的居民家庭签约率最高,达到77.46%。在社区首诊意愿方面,P>0.05卡方检验无统计学意义,可见家庭医生签约情况与社区首诊态度无相关性,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评价表现为一般满意水平。通过对家庭医生及其相关卫生人员调研结果显示,目前长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面临的问题主要有相关卫生服务人员数量不足、硬件设施条件不足、预约转诊服务能力亟待提高,目前的基层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结论:在政策层面,长春市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的考评标准,但是在高签约率的水平中,实际却出现“签而不约”的情况,为确保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的做好做实,首先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以及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体制和激励政策,其次要提高社区居民知晓程度、信任程度度以及转变居民原有的就医习惯和就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