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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土地整理最早起源于欧洲国家,如德国、法国和俄国等。我国土地整理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得到重视并迅速发展。经过十余年的实践探索和科学研究,我国土地整理事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补充了大面积的耕地,减缓了耕地减少的势头。土地整理的重要性正在逐步被管理人员、科研学者及广大人民群众所认识,成为我国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科学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差别很大,无法照搬国外已经发展成熟的土地整理模式,只能在具体实践中,加强研究,不断改进。本文在分析我国近年来土地整理实践状况的摹础上,对我国土地整理模式进行了系统分类和论述,并对主要的模式类型做了重点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到如下结论:
(1)土地整理工程涉及到自然、社会、经济、工程等各个方面,横跨众多学科领域,是一项技术性和实践性极强的系统工程。土地整理是对土地利用的空间配置和土地利用内部要素的重新组合,协调自然过程、社会经济和文化过程,追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我国土地整理起步晚,研究还不够深入,土地整理模式和发展机制的系统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特定时期我国土地整理具有动态性、技术性、系统性、综合性、探索性等特征,其意义与功能是与目标相一致的。土地整理目标的多样性决定了其功能的多样性。土地整理的发展,土地整理模式的实践应用和总结完善离不开基础理论的指导,其基础理论主要包括系统科学理论、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土地供给理论、成本-收益理论等。
(3)我国土地整理法律法规政策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已进行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投资额等各地差别很大。法律法规政策主要问题在于缺少系统的法律政策规定、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指导、宏观引导及调控法律不够完善等,应根据问题进行对策研究。我国土地整理项目在项目数量、建设规模、总投资、新增耕地率等方面,差别很大。这与我国各地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有关,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发展和完善适合各自区域的土地整理模式。
(4)采用聚类分析和判别分析方法,对土地整理一级分区进行研究,并以东部整理区为例进行二级分区研究。以此为基础,通过对土地整理模式内涵和特征分析,采用层次指标分类法,提出包含4级指标的土地整理模式分类方案,并据此对土地整理模式进行了分类。
(5)通过构建科学的土地整理管理模式,不断减弱或消除相应制约因素,可以使土地整理管理的功效最大化。明确土地产权,完善农地产权流转的市场、建立完善的收益分配机制是土地整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切入点;政府设立土地整理专项基金、多途径筹集土地整理资金并优化农地整理资金运作机制是保障土地整理资金来源稳定的措施;对土地规划、运作程序等进行科学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及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是土地整理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关键。(6)基于整理对象,退宅还耕型新村建设模式对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整理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基于整理目标,景观生态型土地整理模式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整理方向,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和景观设计相结合,既提高粮食自给能力,又为农业生产提供稳定的保障,是我国土地整理需要重点发展的整理模式;基于项目流程,对整理项目进行立项决策评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特尔菲法确定指标权重,结合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进行比较,可以对项目的立项决策提供指导;GIS技术在空间数据分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可以模拟区域复杂地形,对项目规划设计等提供重要参考,为进行土地整理适宜性评价、规划方案择优、工程设计等提供客观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