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运用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和保护公共利益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强制法》正式引入行政强制执行和解制度。《行政强制法》对该制度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和解实践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指引。伴随着行政强制执行和解制度推行和应用,损害公共利益的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行为屡有发生。究其原因,在于现行立法对行政强制和解的法律规制不完备,行政强制执行和解过程中利益保障机制的缺失。基于此,本文通过分析强制执行和解理论,引入强制执行和解中的利益保障机制,解析利益保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