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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热情空前高涨,而且定向增发已经成为资产注入的最主要模式。但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之间天然存在着权利和信息不对称,大股东是主要控制者和操作者,中小股东处于弱势地位。在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增发、大股东以所持资产为支付对价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这一双重关联交易过程中,大股东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究竟是否是优质资产?这一过程中大股东是否会操纵资产评估过程、虚增注入资产价值,从而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呢?大股东是掏空上市公司还是支持上市公司呢?与以往的研究不同,本文基于资产评估这一独特视角,深入探究定向增发资产注入过程中的利益输送问题,试图解答上述问题,因而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本文的研究分为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两个方面。理论分析部分,本文基于大股东与小股东的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大股东的“支持”与“掏空”理论,分析了定向增发资产注入与利益输送的关系以及资产评估增值率与利益输送、股东财富的关系,提出以下观点: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注入大股东的优质资产,可以构建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减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良好的绩效是大股东获利的根本源泉,大股东有动力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而资产评估价值直接影响拟注入资产的价值,资产评估成为可被操纵的重要环节之一;控股股东具有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动机,因此相对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虚增注入资产价值的可能性较小;虚增资产评估价值,会导致股东财富的减少。实证分析部分,本文以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A股市场成功实施了定向增发资产注入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用资产评估增值率作为利益输送程度的替代变量进行实证检验。实证检验结果如下: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控股股东注入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低于非控股股东注入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注入资产的评估增值率越高,投资者获得的市场超额累计回报率(CAR)越低。这说明大股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目的是获得长远利益,因而大股东会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即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增值率越高,股东财富缩水越严重。综合上述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资产注入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而且是大股东向上市公司的利益输送,即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根据本文的分析和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四条建议:鼓励大股东通过定向增发注入优质资产,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新股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注入资产质量的监督力度,规范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