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粮食生产一直是困扰中国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但关于耕地粮食生产能力评价的研究至今没有形成统一的、普遍适用的理论体系和技术方案。目前全国承担着“十二五”规划增产1000亿斤的重任,对耕地粮食生产能力进行科学评价与准确预测,能为粮食核心区建设提供最现势、最科学的耕地资源基础研究数据,为制定明确的工作方案奠定坚实基础。因此粮食生产能力核算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河南省作为粮食主产区之一,承担着“十二五”规划增产150亿公斤的重任。目前普遍采用的机制法多存在尺度混淆、稳定因素与不稳定因素交叉混用等问题。本研究以豫北潮土区耕地为研究对象,侧重从土壤性质角度对其进行耕地地力评价,并分别计算了基于土壤质地构型等级的粮食生产潜力和基于耕地地力等级的粮食生产潜力,计算方法如下:将各等级耕地对应的年均产量由高到低排列,取前5%测产数据平均值作为各个等级耕地可实现的最大粮食生产能力;取各个等级上所有测产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实际粮食生产能力。两者相减得到单位增产潜力,再与各等级面积相乘得到各等级的总增产潜力,最后对各等级进行加和处理,得到整个豫北潮土区耕地的粮食生产潜力。基于耕地地力等级的潜力计算:选取研究区耕地生产潜力主要影响因素质地构型、耕层质地和灌溉保证率作为评价因子,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到以上各因子权重依次为:0.4897、0.1912、0.3191。以隶属度函数归一化表示各评价因子对耕地地力的影响,然后通过加权求和得到耕地地力综合指数,并根据曲线累计频率拐点将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一等地共409534.92hm2,占总面积的32.82%;二等地为292827.69hm2,占研究区面积的23.46%;三等地面积为384523.83hm2,占总面积的30.81%;四等地和五等地面积分别为134858.47hm2和26228.30hm2,各占总面积的10.81%和2.10%。根据耕地地力分等结果计算得到总粮食生产潜力为3.25×109kg,平均可实现粮食单位增产潜力为2604kg/hm2。基于土壤质地构型等级的潜力计算:首先对42个典型的剖面质地构型判断标准进行详细描述,然后根据42个剖面质地构型作物生产性能高低分为8个等级。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得到总粮食生产潜力为3.27×109kg,平均可实现粮食单位增产潜力为2619kg/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