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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下半年以来,TCL集团、武钢集团、鞍钢集团等先后实现了整体上市。这些公司的整体模式不尽相同,但无论是哪一种模式,它们都称得上是整体上市的金融创新典范。而这样的创新之举无疑是促进了我国正全市场的制度建设,对解决国内证券市场上的一些积弊问题更是作用直接、意义重大。目前,在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两个层面上有不少国有大集团大公司纷纷表示意欲整体上市,管理层也明确表态支持整体上市。由此可见,整体上市也已经成为中央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图就整体上市这个热点问题,尽可能从基本理论到实际操作,做一个比较全面而又深入的研究。 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整体上市的基本概念以及整体上市问题产生的原因。目前,理论界对整体上市的涵义界定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将这一问题表述清楚。同时本部分将把整体上市与分拆上市做一系列的比较,通过比较,读者可以发现,整体上市是一种在诸多方面都是优于分拆上市的上市形式。此外,在分析的过程中,文章注重对整体上市问题的历史原因分析,使得读者对整体上市问题产生原因有一个了解,从而为更好的阅读下文打下基础。 第二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部分,在这部分中文章将对整体上市的六种路径,即集团公司公开募股加吸收合并其下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直接整体上市、集团公司借壳整体上市、集团公司主业借壳整体上市、集团公司旗下上市公司合并以实现整体上市以及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整体上市,逐一进行论述,详细阐述各种路径的具体内容,并将结合发生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具体实例进行分析和论述。不同的上市公司有着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因此根据自身的状况,充分考虑各方利益,选择不同的整体上市的路径,制定出一套令各方满意的方案是整个整体上市的灵魂。同时在分析过程中,文章运用了经济学的有关原理,如规模经济理论、范围经济理论对整体上市的优点进行了阐述。 在第三部分中,文章将把整体上市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对整体上市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前景作一试探性的展望。在这部分中,笔者主要是对前述整体上市案例成功的原因分析总结,并且对整体上市的收益进行总结。文章的最后是对其他未进行整体上市的公司进行整体上市的可能性进行一个带有结论性的探讨,供读者参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