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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国家以支付一定货币的形式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被害人补偿制度是保障人权价值和惩罚犯罪的刑事诉讼目标统一性的体现,是维护社会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需要。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纷纷颁布了被害人补偿的相关立法文件,并制定了具体的补偿制度。同时,国际社会方面也以联合国文件和国际条约的形式制定了相关的被害人保护规定。因此,实行国家对被害人的经济补偿已经成为对被害人人权保护的国际发展潮流。而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法律化的统一的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本文拟从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涵义、历史发展等方面对补偿制度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对域外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我国目前构建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的探讨,提出了构建我国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框架设想。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概述。在该部分,首先介绍了刑事被害人的概念、分类;其次从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含义、特征,及该制度与刑事损害赔偿制度、刑事国家赔偿制度和行政国家补偿制度等三种制度的辨析,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进行了阐释和分析;最后,以被害人地位变迁历程为基础,介绍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并对我国的被害人学发展状况和目前刑事被害人补偿实践状况作了简单的介绍。第二部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域外比较。该章分为三部分,通过对国际社会准则和欧美一些国家(英国、美国、法国)及亚洲部分国家或地区(日本、韩国、台湾)立法及现行制度内容的介绍、比较,对各国所确立的补偿制度的共通之处以及各自特色进行了总结、分析,以为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提供丰富的实践借鉴经验。第三部分: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必然性与可行性。本部分分别从构建补偿制度的重大意义与实践该设想的可行性几方面进行了探讨、分析,从而提出当前在我国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既是现实的紧迫需要,也是切实可行的。第四部分: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框架。本部分包括补偿原则、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限制、补偿金和补偿机构与程序几个问题,从上述各方面对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提出了一些补偿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