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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制度作为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直接决定着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着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资源价值的充分发挥。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土地面积以及农村人口占有极大的比例,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安排对于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等有着重大影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弊端逐渐展现,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制约着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基础,同时运用西方产权理论,结合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以贵州赤水为例,分析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从而提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对土地产权制度研究现状。第二部分介绍土地产权制度研究的有关理论基础。包括产权、土地产权、产权制度、制度变迁、马克思产权理论和科斯产权理论等内容。第三部分介绍其它国家和地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情况,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借鉴。第四部分,对我国解放前、解放初期土地改革、农村合作化、人民公社化、改革开放至今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进行研究。第五部分,结合贵州赤水的实际,研究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出本文研究的建议。最后得出结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主要从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加快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健全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完善产权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入手,充分体现农村土地产权的各项权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