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步入21世纪,地方高校教师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作用愈加突出。如何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保障地方高校教师在专业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已经成为高校乃至整个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赋予地方高校教师专业权力不仅有利于凸显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而且有助于调动地方高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挖掘每位教师的潜力实现教育的创新,最终推动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本研究在文献法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河北省十所地方高校教师的赋权现状进行调查,以此分析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缺失的原因并提出完善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的建议。期望对促进地方高校教师的成长和维护地方高校教师的权力,推动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些许帮助。正文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地方高校教师赋权概述。界定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的概念、分析高校教师的赋权的特征并指出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的意义。第二部分,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的现状分析。通过对河北省十所地方院校教师的赋权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目前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状况和存在问题。第三部分,导致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缺失的原因分析。主要通过文献并结合问卷调查从国家制度、学校管理和教师自身三个层面分析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缺失的原因所在。第四部分,地方高校教师赋权对策研究。在第三部分原因分析的基础上,从国家法律制度、学校管理和教师自身三个方面提出完善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的对策和建议。首先,国家作为实现地方高校教师赋权的保障者,应努力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并适度扩大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其次,作为赋权的主要推动者高校应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体制,构建自由、自主、合作的校园文化氛围并充分发挥专业组织的作用。最后,地方高校教师是实现赋权的关键践行者,应提高自身赋权意识,关注自身专业发展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最终国家、学校和教师能够真正形成三位一体的合力,使教师能够真正“有保障”“有机会”“有能力”地行使自己的专业权力,使专业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