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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事件意味着中国在21世纪中面临着新的机遇,同时,也将经受更为严峻的考验。在入世艰难的谈判过程中,知识产权问题由于中美双方不断地摩擦而越发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在知识产权研究方面,我们经常看到的是从法律或贸易角度进行分析的文章。涉足有关知识产权评估和变现这一课题的文章非常罕见。因此,选择此题目即意味着接受巨大的挑战。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从知识经济理论产生开始,简明扼要地论述了知识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上个世纪初,一个重要的经济学家对无形资产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他就是美籍奥帝利国经济学家熊彼特,他在1912年提出了创新理论。用生产技术和生产方法的变革来解释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和经济发展过程,把技术创新的作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之外独树一帜的“熊彼特”学派。随后,创新理论不断完善和发展。很久以来,知识一直被排斥在正统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外,传统的劳动价值规律和剩余价值理论在知识领域里需要新的阐释。知识产权机制和科学成果的价值实现主要通过优先权机制而运作。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是最优的,无论从事前、事中还是事后效率。知识产出与价值分配结构是有其新规则的。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下,社会只承认和授予那个最早最先进技术发明创造者的知识产权,这个知识产权属于最先发明这项新技术的第一人。并且,知识增长的途径也有不同的理论解释。上述理论为知识经济呼唤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和强化这个命题作好了铺垫。第二章从知识产权的概念入手,指出知识产权指人类脑力和智力的创造物。是特定的创造性成果在一定期限内依照法律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WP=5>性;它还有一定的时间性,并且是可复制的。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和超额赢利性与人类的创新动机密切联系。如果世界贸易中没有了知识产权,人类就失去了创新的动力,世界也失去了发展的动力。知识经济呼唤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和加强,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存在着天然的、内在的、实质性的联系,这是确定无疑的。经济学家们认为,“作为经济学的一个范畴,资产是能为所有者带来权益的一切生产物与非生产物、有形物与无形物的统称。”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无形的资产,要想实现其价值转化,最终要进入商品化这一环节。在知识产权商品化的过程中,知识产权的评估、定价和最终变现都是非常关键的问题。知识产权的评估,与其转让变现、许可以及侵权赔偿密切相关。知识产权评估和分析是直接从经济学领域中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中发展起来的,它集中体现了无形资产评估理论概念和量化过程,是应用微观经济学的具体运用。知识产权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重组与收购及合资前的价值评估。2)知识产权贸易中的直接转让和购买。3)通过债务融资获取资本构成。4)企业破产清算或解散。5)确定知识产权许可证的合理使用费率。6)纳税计划与执行。7)知识产权产品的保险问题。8)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支持及争议的解决。目前比较通用的知识产权的基本评估方法主要有三种: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它们旨在反映目标知识产权资产的比较性、经济性和效用特征。由于知识产权产品或资产所具备的特殊性,在评估时可采用这三种方法中比较适宜的方法,综合评定和调整之后,得出客观、公正和科学的结论。文中还列举了评估的案例,用于对具体评估方法的阐述和说明。知识产权的变现中,成熟的产权市场是前提条件。知识产权的变现方式主要有四种:1)以自主的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入股使知识产权变现。2)将知识产权通过贸易方式或签订许可协议等形式进行直接转让。3)将知识产权进行抵押,从而获得资金。4)在公司破产或解散时,知识产权可以通过公开出售或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高度隐蔽性是知识产权变现中最主要的操作特征。正由于此,知识产权变现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但这并不能影响它重要的战略地位。知识产权变现将成为21世纪中国进入国际市场竞争中一个具有决定意义和战略高度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