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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给社会资讯的传播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之后,互联网的普及程度空前提高,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的开放性,平等,方便,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在这诸多的负面效应之中,侵犯公民个人医疗信息尤为值得关注。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极度膨胀,众多的网民逐渐成为了“透明人”或者“半透明人”,个人医疗信息的空间被不断的压缩,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在医疗领域中的反映逐步成为许多专家和学者研究的热点。由于医疗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的个人信息,涉及许多敏感信息的采集,主要的信息对他们的个人医疗信息的控制和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公民的个人医疗信息随时都面临着被二次加工、倒卖等等的风险,保护个人医疗信息显得十分紧迫。目前我国在个人信息的保护相对薄弱,没有个人信息法,而针对个人医疗信息的保护只散见于《医疗数据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资料中,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更无相应的惩罚体系,使得诸多的个人医疗信息保护规定在医疗实践中形同虚设。事实上,在世界上其他地区,针对个人医疗信息的保护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美国HIPAA法案的公布实施,对于信息主体在个人医疗信息的同意权、保密性议题等方面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此外,其他技术发达的国家也采用的技术模式,行业自律模式等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方式来加强医疗信息的保护,这些方式对于我国来说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基于我国的个人健康信息保护的现状,结合我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的情况下,与美国HIPAA信息泄漏的情况下,努力探索的保护模式对我国个人医疗信息。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个人医疗信息的基本问题。从个人信息的概念出发,分析研究了个人信息在定义和性质上的不同,对受民法保护的个人信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界定,进而阐释个人医疗信息的定义和详细内容,明确个人医疗信息的生物体含义和社会文化含义,结合当前信息化社会的实际,突出网络环境下侵犯个人医疗信息的特征。本部分的重难点在于区分个人信息、受民法保护的个人信息和个人医疗信息的不同含义,从不同的法律适用角度阐释个人医疗信息的特殊性,说明对个人医疗信息保护的紧迫性。第二部分对个人医疗信息在民法层面上保护的法理基础探析作为重点。首先进行理论性分析,从隐私权理论、一般人格权的理论和网络个人信息自决隐私权理论三部分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民事法律保护的法理基础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为下文民事法律保护的具体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部分运用横向的比较和借鉴的方式,首先为对美国HIPAA信息泄露法案进行分析并得出启示,再对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的个人医疗信息民法保护模式进行横向比较,归纳总结出对个人医疗信息民法保护方式主要有:加强信息主体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控制和监管,建立相适应的惩罚体制,同时采用行业自律模式,科技等手段全面保护个人医疗信息。第四部分主要是对我国个人医疗信息的民法保护的具体模式进行探究。该部分,我们首先总结了我国目前在个人医疗信息的民法保护层面上立法和执法具体现状;其后,在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有效的民法保护模式的基础上,从我国当前的具体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及当前在网络环境下个人医疗信息的保护现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第一,提出我国应该采用立法为主的保护方式,加快推进个人医疗信息的方面的研究以及法规的制定;第二,坚持以基本法为框架,专门法为补充;第三,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信息主体的民法保护意识,构建起保护个人医疗信息的基本框架。第四,加大对个人医疗信息的保护力度和民事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