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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艺术的集大成者,被公认为是中国小说的巅峰之作。小说中错中复杂的故事情节、形神各异的人物形象、包罗万象的各科知识、无所不有的各类文体以及雅俗兼容的语言素材,让这部面世于18世纪中叶的爱情巨著历经时间的考验而备受世人的钟爱。《红楼梦》自问世以来,不仅得到国内学者的青睐,而且在国外也有很大的影响力,多次被翻译成外国文字。影响较大的有杨宪益(Yang Xianyi)、戴乃迭(Gladys Yang)夫妇翻译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以下简称杨译)和英国汉学家戴维·霍克斯(David Hawkes)和他的女婿约翰·闵福德(John Minford)翻译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以下简称霍译)。魅力而《红楼梦》回目对整部小说而言,不仅提纲挈领地介绍了小说的主要内容,也极具思想艺术。全文共有120回,每回都由八个字的对句组成,内容凝练,形式一致。杨宪益和霍克斯的英译本出版后受到国内翻译研究者的热情关注,围绕着这两种译本研究的著述甚多。但国内外学者对《红楼梦》回目及其英译研究的十分有限,从翻译伦理的角度对其进行阐述的少之又少。翻译伦理学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法国学者Antoine Bearmn(安托瓦纳·贝尔曼)提出。之后,Lawrence Venuti(劳伦斯·韦努蒂), Anthony Pym(安东尼·皮姆), AndrewChesterman(安德鲁·切斯特曼),Douglas Robinson(道格拉斯·罗宾逊)也相继提出了各自的翻译伦理观。贝尔曼推崇的“翻译伦理”更多的偏向于“异化”翻译,即带领目的语读者去靠近原文,使读者感受到“异国情调”。韦努蒂关于翻译伦理的核心就是他于1995年提出的“异化”和“归化”这两个术语,而皮姆主要从文化角度对翻译的伦理问题进行了探讨。切斯特曼将当代西方译学界对翻译伦理的研究划分为四种主要模式,而罗宾逊旨在改变翻译研究范式,而不是提出任何具体翻译准则。他将自己的观察具体落实在对各种翻译伦理的归纳和描述中,以说明翻译的复杂性:即通过改造含有vert词根的基督教概念,如伯克(Burke)及奥古斯丁(Augustine)所说的多样化(diversion)、移位(aversion)、歪曲(perversion)、外移(eversion)、回复(reversion)、争论(controversy)和转化(conversion)等,提出自己的含有vert词根的翻译伦理,进而分析翻译的各种功能。其内容主要包括:内向和外向;转向与广告;回复;颠覆;歪曲;移位;多样化;对话。本文拟将《红楼梦》前80章回作为研究对象,以罗宾逊的翻译伦理为框架,对《红楼梦》两个英译本进行对比研究,得出杨译本和霍译本分别体现出不同的翻译伦理倾向。前者在对回目翻译的处理上,以原文和原作者为中心,忠实于原文,体现了译者内向、转化、颠覆、歪曲、移位的伦理倾向;后者具有自我表达的强烈意愿,同时满足了目标语读者的期待,体现了译者外向、广告、回归、多样化的伦理倾向。并分别从典故翻译,人名翻译,死亡委婉语以及感情色彩词的翻译这四个方面在红楼梦回目翻译中伦理的体现。本文的主要内容共有五个部分。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作者主要阐述了研究的背景,研究意义以及论文的整体结构安排。第二章为文献综述部分,主要分为三个小节。第一节是对《红楼梦》这部著作的简单介绍;第二节主要介绍了《红楼梦》译本的研究情况;最后一节则是对《红楼梦》两个英译本的作者进行研究。第三章是论文的理论框架部分,主要论述了翻译伦理的概念,翻译伦理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着重介绍了中西方学者和翻译理论家的主要翻译伦理思想观念。第四章是文章的主体,主要介绍了《红楼梦》章回目的特点,道格拉斯·罗宾逊的翻译伦理观,《红楼梦》两英译本的伦理体现,并从四个方面分析译者不同伦理倾向产生的原因,最后一节分析了罗宾逊的伦理冲突,尤其是两英译本在标题中所表现出来的内向伦理和外向伦理的冲突,并对其做出原因分析。本章节的重点部分是作者从典故翻译,人名翻译,死亡委婉语以及感情色彩词的翻译这四个方面分析译者的不同伦理倾向和从四个方面分析译者不同伦理倾向产生的原因,即不同的文化取向,不同的翻译目的,不同的读者期待,不同的翻译策略。第五章是文章的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分析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