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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时代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现行文件开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选择方式之一,也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和主要途径,现行文件开放是世界性的趋势,已成为各国的共识。因此,自深圳市档案局2000年4月试办全国首家文件档案资料服务中心开始,现行文件的开放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有数百个国家档案馆通过设立文件中心等形式进行了一系列开放现行文件的实践。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的现行文件开放利用工作存在着不少问题,很大程度上已经影响到我国现行文件开放活动向纵深发展。因此,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拟对现行文件开放的相关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希望对我国现行文件开放利用工作提供些许参考。本文在界定现行文件开放概念的基础上,将情报学、管理学、法学、信息安全技术等专业知识引入档案学,从分析影响现行文件开放安全障碍入手,根据分析,提出了构建“法律规范、管理监控、技术支持”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即技术控制是保障政务信息——现行文件开放的基础,建立运作、监管政务信息开放的安全团队则是目前有效的管理模式,通过法律法规对现行文件开放进行约束,尤其是制定政务信息安全方面的行业法规标准,是有效控制现行文件开放的安全性,搭建政务信息建设安全平台的有效举措。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引言部分,是本选题研究的理论起点,对现行文件开放的研究状况进行历史回顾,并阐明作者的选题原因、意义及研究思路。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现行文件的内涵,深入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现行文件开放的特征。介绍了我国现行文件开放的形式以及档案馆开展现行文件开放服务的几种典型模式。了解现行文件开放的特征是档案部门开展现行文件开放利用工作的前提。在立法与开放实践中,有关专家普遍注意到了政府信息与现行文件的联系,但对两者的区别有所忽视。因此,只有掌握了它们的各自特征,档案部门才能采取相应的科学管理措施,使现行文件开放工作得以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第三部分,根据有关前期研究和对大量开放实践的调查,对我国现行文件开放实践进行客观评述,着重论述了法律法规、监管机制、信息安全技术对现行文件开放利用工作产生的重要影响。档案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为现行文件开放提供了基本前提,但缺少可操作性,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管机制,如缺乏统一的程序管理部门、缺少统一的协调原则与调控管理规范、缺少相应的开放审查与权利救济手段一直是困扰这项工作的难题。同时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文件与政府网站成为现行文件的主要开放媒体之一,其涉及的是数字信息的安全问题,与纸质文件相比更为复杂。第四部分,承接问题,着重对现行文件开放安全问题的对策进行分析构建,具体而言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加强现行文件开放法制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第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社会法制观念;第二,立足我国客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建设规划;第三,根据规划,从修订和完善《档案法》、《保密法》着手,搞好法制建设。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管体系,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监管的准则,实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实现的三个重要环节的监管,它们是政府信息的获取环节、政府信息的发布与提供环节以及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环节。三、为数字化政府的信息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最终建立以法律、管理、技术合一的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