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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简介广西珠江流域生态状况并阐明其可持续发展战略意义和历史机遇的基础上,从利益和制度的角度,对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现实分析(以金秀为例),借鉴国内外流域可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内化途径的理性选择──通过制度创新,构造俱乐部产权和产品,并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建立广西珠江流域生态价值补偿机制。 文章立意独特,以流域为范围,将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贫困山区发展、地区均衡发展等重要现实问题结合起来,研究理论界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外部性内化和生态价+偿问题。①从利益的角度,分析了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的生成及其对补偿问题、地区发展偏好与公平的影响,指出外部性产生的根源是利益的多元化,流域森林生态功能的外溢是流域可持续发展正外部性的主要表现,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问题主要是利益流失问题。②将科斯定理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拓展为临界交易费用的概念,使得应用范围得到扩大,并指出政府的职责应是设置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俱乐部产权制度和尽可能降低交易费用。③从制度的角度,通过成本比较和制度变迁分析,指出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内化途径的理性选择是:结合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并更大程度上发挥后者的作用,通过组织制度创新,构造不同层次的俱乐部产权,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建立流域生态价值补偿机制。④对策研究中提出构建流域生态价值补偿机制的法规制度支撑体系、计量操作支撑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等。强调良好宏观环境的创造和交易费用的降低,生态价值内涵的界定和补偿标准的确定,技术创新和推广。⑤对价值与效益进行了概念上的比较分析,并在总结评价现有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目前普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提法和有关广西森林生态效益的计算提出质疑,进一步提出了一整套有较强操作性的流域生态价值补偿办法,包括补偿标准计量、途径选择等,以金秀为例进行了实践探讨。笔者认为目前流域生态价值补偿只能采取部分补偿,价值补偿中公平性的体现在于营林者能得到社会(行业)平均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