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的私法规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oshixiaogao13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个人信息的充分保护与个人信息的流通利用是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两大基本目标,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本源性冲突。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Anonymisation)作为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利用的“制度桥梁”,在大数据时代具有重要意义,而匿名化处理制度法律规范的完善则是发挥其预期制度功用的重要保障。前述本源性冲突,在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的问题上,转化为了匿名化处理的有效性和匿名信息的实用性之间的矛盾。匿名信息的实用性暗含了匿名化处理的再识别风险,再识别风险这一“达摩克利斯之剑”是确立匿名化处理法律规范时必须特别关注的重要因素。文章第一部分介绍了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的内涵和特点。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个人信息转化为无法识别或关联至特定信息主体的信息且不能复原的过程。个人信息和匿名信息的场景性和动态性特征决定了匿名化处理具有场景性和相对性,即匿名化处理的方案设计和有效性都是针对特定场景而言的,脱离具体场景谈论匿名化处理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匿名化处理与去识别化/去身份化(De-identification)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关于同一制度的不同术语表达,其内涵是一致的。同时,匿名化处理有别于假名化处理(Pseudonymisation),两者处理程度的差异决定了两者系不同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个人信息经匿名化处理后不再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而经假名化处理后仍然属于个人信息。此外,匿名化处理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一种,需要遵循个人信息处理的相关规范要求;匿名化处理是特定情形下信息控制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个人信息流通的重要合法性基础之一,其能够以一种“隐私友好”的方式满足社会的信息需求。文章第二部分从私法规范、实务运作和司法实践“三维视角”对我国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检视。我国关于匿名化处理的现行私法规范主要包括匿名化处理的基本内涵、适用情形和再识别风险评估等,现行规范存在匿名化处理法律标准不明、匿名信息利用规则不完善、匿名化处理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匿名化处理的实务运作中,信息控制者的隐私权政策或者交易规则普遍存在不当扩张自身权益及对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不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对匿名化处理再识别风险的防范缺失,难以保证自身匿名化处理实践的规范运行。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的相关司法实践表明,个人信息经匿名化处理后如果形成了与信息主体关联度较弱的数据产品,由于其几乎不可能重新识别或关联至信息主体,故可以将该数据产品予以公开。文章第三部分对欧盟、英国和美国的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法律规范进行了深入比较分析。笔者在本部分主要就匿名化处理的法律标准和匿名化处理再识别风险防范措施两大问题展开研究。在匿名化处理的法律标准问题上,笔者详细阐释了欧盟的“所有合理可能性”标准、英国的“蓄意侵入者检验”标准、美国的“区分直接标识符和准标识符”的去识别化方法标准和“专家判定法”标准、“安全港方法”标准,并对不同的匿名化处理法律标准进行了比较。在匿名化处理再识别风险的防范举措问题上,欧盟、英国和美国都认识到了再识别风险必然存在并可能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公开信息的增多而不断增加,因此三者均规定了信息控制者应当定期重新评估再识别风险,定期审查所采用的匿名化处理技术、匿名化处理的相关政策等。欧盟和美国强调了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方案的个案性;英国重视在匿名化处理过程中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并要求数据控制者在流通利用匿名数据时仍然遵循数据最小化原则的要求;美国还注重将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以防范再识别风险等。文章第四部分提出了关于重构我国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私法规范的思考。我国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阐明匿名化处理的基本内涵,强调匿名化处理的场景性和相对性,承认匿名化处理存在再识别风险,明确区分匿名化处理和假名化处理制度,并可以将匿名化处理作为个人信息保护预防性责任措施之一。我国可以构建处理方法标准与识别风险检验标准并立的匿名化处理法律标准。在处理方法标准方面,基于直接标识符和准标识符(Quasi-identification)识别能力、蕴含的信息价值的差异以及不同技术手段处理效果的区别,强调对直接标识符和准标识符进行区分处理;在识别风险检验标准方面,可以借鉴英国的“蓄意侵入者检验”标准,由法律拟定具有充分识别动机和特定识别能力的蓄意侵入者,通过判断该蓄意侵入者依据处理后的个人信息和其他可依法获取的信息能否识别特定信息主体,认定是否构成有效的匿名化处理。信息控制者应根据其所采用的匿名化处理技术的再识别风险等级,确定所得的匿名信息可披露的范围;信息控制者可以自己利用或者通过匿名信息使用协议将匿名信息在特定范围内流通,但信息控制者同时负有防范再识别风险的义务。信息控制者应通过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在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防范再识别风险。若匿名化处理操作不当或者未尽到再识别风险防范义务,信息控制者和匿名信息接收者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其他文献
现代物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和“助推器”,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日益突出,逐渐成为推动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在物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对物流用地的需求,物流用地的合理布局和集约利用逐渐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推进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提取我国主要城市和不同等级城市群尺度物流用地与城镇化发展的时空演化特征,并构建二者的空间计量模型和耦合协调模型,能够从全国尺度上把握我
学位
背景与目的:阿霉素(Doxorubicin,Dox)是常用的肿瘤化学治疗药物之一,被广泛应用于乳腺癌、恶性淋巴瘤、肺癌等恶性肿瘤的临床治疗。它是由链霉菌属细菌产生的一种蒽环类抗生素,属于非特异性的抗肿瘤药物,但其引起的剂量依赖性心脏毒性是临床使用过程制约其治疗效果的重要因素,是不可忽视且严重的副作用。因此,如何减轻此类药物的毒副作用且不影响其化疗效果是目前研究者亟需解决的问题。目前的研究尚未完全阐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现代化论纲》一书是此次翻译实践项目的翻译材料。该书由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立波教授所著,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13年出版。该书是刘教授近些年来研究成果的系统整合,内容详实,逻辑严谨,论述详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现代化研究的新成果。译者选择了该书的第三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开启了中华民族精神现代化”,作为此次翻译实践的材料。该部分集中讨论了中国文
目的:运用极度梯度提升(Extreme Gradient Boosting,XGBoost)算法构建脑梗后肺部感染的疾病预测模型,以加强卒中相关肺部感染的院内防控管理。方法:从江西省医疗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取2019年1月至12月于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诊断为脑梗死的患者1252例入院记录资料,将其按7:3的比例随机分为训练集和验证集。利用最小绝对收缩选择算子(Least Absolute Sh
目的:本实验目的是评估高透氧化锆陶瓷不同厚度对最终颜色的影响,以期获得人眼所能接受色差范围内时高透氧化锆陶瓷的最小厚度,为临床上的前牙备牙量提供参考。材料和方法:本实验选用了临床上常用的三种高通透性氧化锆锆块:Upcera TT(爱尔创,中国)、Cercon HT(Dentsply德国)以及Lava美学高透瓷块(3M美国),颜色为A2色。将锆块用CAD/CAM技术切削出厚度为0.7mm、0.9mm
威海卫地处山东半岛北端,与旅顺隔渤海湾相对,共同守卫渤海湾门户,且威海卫拥有不冻港,是良好的海军基地,也是我国的海防要地。自近代以来一直被列强所觊觎。自1898年英国胁迫清政府签订《租威海卫专条》,将威海卫强行租借走,到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将其收回,共经历三十二年。被租借的地区包括刘公岛岛屿以及威海卫湾沿岸以及陆上十英里之地,初期由英国海军部管理,派人来威海卫划定边界线,埋下界碑。后来归为英国殖
萨姆·门德斯,六十年代出生的英国人。他剑桥毕业后加入了奇切斯特节日剧院,做话剧导演,创作了《樱桃园》等多部戏剧作品。1999年首次执导剧情长片《美国丽人》,便斩获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立刻跻身世界著名导演行列。之后陆续执导了《革命之路》、《毁灭之路》、《007天幕陷落》、《1917》等多部电影,频频获奖。这样一个著名导演,其作品风格并不统一,既有《007》这样的商业大片,也有《1917》这样的实验佳作
作为全球最大的精铅生产国,我国精铅消费量同样位居全球第一,而其中铅蓄电池铅消费量占到我国铅消费总量的75%以上。伴随着环保理念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以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逐年稳步提升,随之而来的是每年300万吨以上的废铅蓄电池产生量。在铅蓄电池中铅资源占比60%-64%,因此理想状态下每年可从废铅蓄电池中提炼再生铅约200万吨,但由于当前我国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尚未规范,回收效率尚未能达到理想状态。首
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的进程加快,环境污染日益严峻,重金属元素引起的环境污染和健康问题日益严重。重金属是已知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有毒的环境污染物之一。它们能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在动物体内蓄积,尤其容易富集到人体的肾和胎盘中。即使人体暴露低浓度的重金属,也会影响人体代谢,威胁人类健康。重金属除了直接对人类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之外,还可以与体内的物质产生一些间接的反应,从而损害人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