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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大多在一定时期内没有经济来源,受社会歧视,并且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养老保险,对未来的生活十分担忧甚至产生恐惧。为填补对未来的迷茫和生活压力所迫,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容易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市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犯罪率居高不下,解决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对降低再犯罪率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是以吉林市刑满释放后再犯罪人员为调查对象,采用以调查问卷为主,个案访谈为辅的调查方法收集资料,根据调查资料本文对刑满释放人员选择再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由于大多在“刑释迷茫期”没有生活来源并且面对社会的排斥产生自卑心理等,他们不可避免地成为城市社会的最底层群体,在生活的压力以及自我放弃的心理作用下,一部分人选择了重新走上犯罪的路。监狱的生活没有人身自由,要与亲人朋友分离,是让人产生恐惧的地方,但为什么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宁可冒险甚至愿意回到监狱呢?本文通过对大量实证的研究,找出社会保障与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的相关方面,分析得出是由于我国对刑释人员的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部分刑释人员再犯罪的产生。并且在对刑释人员再犯罪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障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大多数学者研究的是从法律视角分析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状态和心理影响,以及从监狱矫正方面采取预防措施等,侧重刑释人员自身问题的分析,缺乏从制度对人影响的分析,从社会保障理论方面研究的则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本文运用“制度理论”、“需要层次论”理论对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在政策的领域寻找新的降低再犯罪率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