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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基于“表演文本”和“手抄文本”的结合视角完成的,因而属于“文本学”研究。论文以故事结构理论、口头程式理论和表演理论为理论“基点”,以民族志诗学、人类学诗学、“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为理论“参照点”,对史诗(故事)的“结构”和“诗学”问题进行了探索。论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论等三个部分构成。正文由三个章节组成。第一章,注重考察了表演叙事的“结构模式”以及它的“构成”和“冲序”过程的互动关联。即把史诗《罕哈冉贵》的表演叙事的“结构模式”分为“一般模式”和“具体模式”(不确定性)的可能性构成,并重点考证了表演(演唱)叙事的“结构构成”的由“原则”和“原则失序”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特征,这些基于民族口头传统和传承者个体因素的相互影响的“认知”、“显现”和“组合”原则及它们的“冲序”过程使它的“模式构成”成为了流变性的动态可能。第二章,在与构成因素相关的“结构”和“反结构”、“组合”和“反组合”、“构成”和“冲序”等的互动关系中注重探析了表演叙事的“结构构成”。即把史诗《罕哈冉贵》的“结构”构成中的因素类型分为“话语”因素、“情感”因素和“非(反)结构”的结合因素等三个方面,并考证了构成因素的表现特征和“结构构成”之间的非同构性及动态演化的主要特征。第三章,从“层次”和“非层次”的转化视角重点探析了表演叙事的“结构构成”。即把史诗《罕哈冉贵》的“结构构成”的层次类型分为“事件”、“演说”和“认知”等三个层面,并论证了表演叙事的“结构构成”被受制于“层次”与“非层次”、“构成”与“冲序”的特征(过程)而形成“动态体系”的可能性“构成”。通过以上分析,进一步论证了表演叙事的“结构构成”并非仅指“由与母题和“母题连”相关的情节及它们的简单关联所构成的‘普遍’叙事的‘结构’而指的是由表演活动中生成的诸种可能及“冲序”特征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动态体系”。因为,这是由表演叙事构成中的“模式”的可能性构成、“因素”的可能性表现及“层次”的可能性存在等演化特征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