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文化是文化在行政领域的具体化,是行政管理的灵魂之所在。基于考察视角的不同,理论学界对于文化的理解不尽相同,对于行政文化的认识也有所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文化范围的界定,即行政文化在包含主观意识的同时,是否也包含制度、机构等客观存在;在包含行政体系内部人员观念的同时,是否也包括整个社会对行政现象的一般看法。本文认为,严格、精确地定义行政文化,不宜采用过于宽泛的形式,以免淡化其特定内涵,造成相应研究的宽泛化。本文认为,行政文化是行政系统内部人员共同遵守的文化形态,包括行政心理、行政道德、行政思想和行政价值观念等四个方面,是一个由各组成要素交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有机统一体。行政文化具有文化的一般特征,同时也有着自己的特点,具体体现在:行政文化产生的历史性与时代性;行政文化发展的渐进性与继承性;行政文化影响的广泛性与渗透性。行政文化在行政实践中具有导向功能、维系功能、调控功能与衍射功能,从各个方面规范和调整行政人员的行为,并对整个社会文化体系的存在和发展发挥影响。同悠久的政府管理历史相适应,我国传统行政文化可谓源远流长,经过长期的积累与沉淀表现出明显的两面性特征:一方面,优秀的传统行政文化因素是我们今天行政文化建设的宝贵资源,应当充分汲取和利用;另一方面,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消极成分影响根深蒂固、不容忽视,必须清醒地认识并加以理性分析,努力消除其不良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当前我国行政文化的建设过程,同时也是对传统行政文化进行扬弃和改造的过程。社会转型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次深刻社会变革,对我国社会从经济到文化、从社会制度到个人生活方式等各个层面都带来巨大影响,同时也对新型行政文化建设提出了客观要求。为适应这一新要求而对行政文化做出积极主动的改进,已成为政府与社会的共识。应该引起重视的是,行政文化的重构,不应着眼于某一方面、某一元素的局部改善,而必须注意整体效应,将行政文化当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加以统筹,并注重各方面的相互促进与配合,以求得最佳效果。重构我国行政文化体系,必须明确其价值取向,把握行政文化建设的方向;明确行政文化建设的一般原则,从而为重构实践提供理念上的指导。在明确方向与原则的基础上,本文主张从行政人员素质的提升、行政组织作风的转变、行政系统角色的调整、行政制度体系的完善与行政环境状况的改善五个方面着手,分别采取体现出针对性的有力措施,以求最终实现行政文化的现代化变革,适应社会转型的新需要,为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促进社会良性发展提供强大的文化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