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社交平台(社交媒体)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所涉及的角落愈加深入,恐怖组织在社交媒体中的活动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恐怖组织长期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招募和威胁等活动,并存在对网络系统等设施进行直接攻击的可能。由于社交平台信息传播的开放性等特征,个体通过社交平台接触到恐怖主义相关信息的机会越来越多,参与到恐怖主义活动中的可能性也日渐增大,虽然恐怖组织的招募与宣传等主要面向具有一定基础的潜在支持者,但事实上,同样因为社交平台的开放与分散等特性,个体在接触到恐怖组织作为传播主体所释放的信息后不一定会完全接受恐怖组织所提供的叙事体系的建构。个体在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参与中既是信息传播客体,又可以转化为新的传播主体,并对恐怖主义原文本进行重构,建构起新的规则体系,甚至转而影响作为初始传播主体的恐怖组织与相关媒体的行为,而这一切,在真正转向线下活动之前,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社交平台所提供的虚拟空间。在恐怖组织与个体互相建构的过程中,潜在个体既有参与能力也有参与意愿。恐怖组织与媒体的招募、宣传和报道等提供了原文本,社交平台提供了各个行为体之间的直接互动空间,而个体则充当着具有主体性的参与者,而非单纯的舆论反馈者或信息被动接受者。从参与方式和过程上来看,这一过程与“粉丝”群体对大众文化的积极参与有一定的相似性,二者都是一种传播客体与传播主体及文本之间的互构。这种积极的、直观的参与和互构既说明了个体在真正接触到涉恐信息后有可能完成自我激进化,又说明了个体参与网络恐怖主义的主体性较传统形式更强,这意味着除了传统上的直接参与形式以外,个体一方面可能主动终止参与行为,另一方面又可能使恐怖主义相关信息为己所用,建构出更为复杂的参与形式和类型。因此,在网络恐怖主义的治理中,个体也同样可以作为有力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