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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叶以来,特别是近二十年,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世界各国都在不断进行刑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尝试用最有效、最人道、最文明的方式处理犯罪和犯罪人,社区矫正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一种新的刑罚方式。从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刑罚制度在坚持监禁的同时,开始大量适用非监禁刑,许多国家适用社区矫正的人数大大超过监禁人数,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已经确立了社区矫正法律制度,这一制度根据社会生活的改变和犯罪情况的变化,逐步发展、演变,不断调整和完善,成为目前有法律明确规定、适用刑种多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有关社会组织参与、矫正措施规范、行刑效果理想的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美、英、加等国在社区矫正制度中确立的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矫正和适当惩罚相结合、注重犯罪对受害者的伤害和影响、使犯罪重新再社会化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等矫正原则,得到世界各国刑事司法界的一致认可和推崇。国外社区矫正之所以能在现代社会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和采纳,是因为其背后包含了若干深层次合理的理论基础,蕴含着丰富的价值理念。目前,在我国18个省(市)进行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确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形成了运行机制和程序规范,探索总结了很多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矫正成果显著。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还存在一些与行刑发展的国际化趋向不相协调的诸多方面,探索和研究社区矫正的现阶段存在的相关问题和对策,有助于进一步改革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我国的执行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本文旨在对社区矫正概念、特征、理论基础、价值理念、我国试点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及前瞻等作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并为我国社区矫正在更大范围的开展,进而推动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建言献策。本文除前言、结语之外,正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社区矫正制度概述。本章系统梳理了社区矫正概念的界定,显著特征、目的、任务,社区矫正实践的理论支撑和合理性根基以及丰富的价值内涵――人道、效益、正义、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