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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药改”先行,致力于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十余年来控制医药费用效果并不显著,药价虚高现象仍然存在,医药费用也持续上涨,究其原因是,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完善、采购主体错位、招采分离、量价不挂钩等问题。因此,改革药品采购办法势在必行。对照世界卫生组织《优良药品采购操作规范》以及国际通行做法,我国药品集中采购中并没有实现“量价挂钩”,没有落实“带量采购”。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公开招标药品落实带量采购。但是我国缺乏药品带量采购的实践经验,也没有现成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带量采购模式可以借鉴。而上海市在2013年提出带量采购的草案,于2014年正式启动了第一批带量采购招标活动,属于国内较早实施带量采购的地区。研究上海带量采购模式,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操作层面均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梳理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的相关文献,对药品带量采购模式进行了理论构建,并就上海药品带量采购模式做深入分析,重点围绕带量采购的实施主体、标的物、工作流程和配套措施这四个基本构成要素,发现上海市创造性地选择医保部门作为药品采购实施主体更好地达到了降价和控费的效果;首批选择3个试点品种取得显著的降价效果,有利于后续带量采购工作的持续推进;在招标过程中采取综合质量评价体系,有利于鼓励国产仿制药创新;率先实行预付款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避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产生的可能。上海药品带量采购坚持政府采购的原则,并运用了流程再造理论重构药品采购模式,但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药品供需双方参与带量采购的积极性不高,资金流方面可能存在管理风险。借鉴欧盟、美国和香港地区的药品采购经验,本文对上海药品带量采购模式提出进一步优化的建议措施,包括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改进招标采购方案、优化阳光平台以及完善配套措施。本文为其他地区实施带量采购提供实践层面的借鉴和参考,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药品采购改革的理论研究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