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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民合作社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2013年国家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也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在农村中发挥的作用已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还在农村的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发展农民合作社对于建立和完善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自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出台10个“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一系列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也使得扶持合作社发展成为共识。农民合作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迅速推行和发展。甘南藏区的农牧民合作社是在生态环境恶化的倒逼、相对匮乏的物质生活资料、传统农耕文化的影响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政策导向下成长起来的。目前已经形成其独特的产业特征和发展模式,示范社的建设也稳中有增。随着农民合作社从横向合作向纵向合作深化,其功能也从单一功能向多种功能拓展,对于应对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从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AGIL模型出发,将甘南藏区农牧民合作社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方面的功能与其适应、目标达成、整合、维模功能模块相对应进行分析。研究表明,甘南藏区农牧民合作社在经济方面发挥着防范市场风险,整合要素资源、实现外部规模经营,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适应功能;在政治上带动农牧民政治参与、有效应对政府失灵,满足农牧民利益诉求、促进农牧民权益保障,实现了目标达成功能;在社会共同体系统中起到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重构乡村社会秩序,减轻弱势群体的边缘化程度的整合功能;在文化模式托管系统中发挥着促进草场保护、提高农牧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传承民族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潜在模式维系功能。但仍然存在政府角色定位不明确、合作社发展异化、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利益分化明显、乡村社会信任缺失等功能障碍,这就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农民合作社以及农民之间的关系,实现国家与乡村社会发展的利益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