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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口增速放缓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如何吸引更多流动人口特别是在流动人口中占主体地位的农村流动人口,已成为各大城市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现实中由于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长期存在及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长期分割,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劳动力市场遭遇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成为了阻碍农村流动人口城市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近年来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显著提速。如2014年3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就强调要“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2019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更是明确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那么,强调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施行至今,农村流动劳动力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是否还存在不公平待遇,随着户籍制度改革这些不公平性是否发生改善,进而对流动人口的城市定居选择行为产生什么影响,这些问题都迫切得到研究。基于此,本文首先立足于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存续时间长及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分割的现实背景,在工作搜寻理论的框架下,探讨了农业户籍歧视在城市外来劳动力市场上的存在性。然后,基于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CMDS),用Oaxaca-Blinder分解法计算全国、区域及地级市层面的农业户籍歧视程度、演变趋势及其影响因素。最后,在人口迁移理论框架下进一步讨论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定居选择行为的影响。具体研究结论如下:(1)从工作搜寻的视角来看,由于负面刻板印象引致的心里偏见,城市中部分雇主不愿意雇佣农村流动人口,导致农村流动人口的工作搜寻成本高于城市流动人口,进而产生的雇主对农村流动人口拥有更高的议价权造成了农业户籍歧视。首先,运用工作搜寻模型从理论层面解释了,为什么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有负面刻板印象以及偏见的农村流动人口会遭受普遍的经济歧视,这一理论模型的主要贡献是通过经济学的理论模型为农业户籍歧视的存在性提供了有力证据。其次,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以及工具变量法,在控制了一系列个体、家庭、城市以及地区层面的变量以后,农村流动人口和城市流动人口之间仍然存在不可解释的工资差距,这进一步为农村户籍歧视的存在提供了数据层面的重要支撑。(2)在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全国层面的农业户籍歧视在逐步降低,且在市场化发达的地区下降更为明显,同时农业户籍歧视在农业户籍标签去除以后明显下降,为农业户籍“标签”化提供了良好的证据。具体而言,第一,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存续时间长、且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分割的背景,为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劳动力市场的负面刻板印象及基于刻板印象产生的偏见产生给予了客观条件,而偏见又成为农村流动人口被广泛歧视的源头。基于此,本章从工资差异的视角,验证了2011-2017年中国城市外来劳动力市场上对农村劳动力工资歧视的普遍存在。整体而言,中国农业户籍歧视度呈现下降趋势,这与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密切相关。第二,利用中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实施的社会准实验,考察发现“农业户籍”的显性标签得到去除以后,农业户籍歧视带来的差别待遇大幅降低,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农业户籍“标签”引致的工资歧视的存在。第三,社会关系所起到的信息传递作用,有助于降低农村流动人口面临的农业户籍歧视程度。第四,农村流动人口进城务工时间越长,越有利于将自己的真实才能信息较为完备的传递到城市外来劳动力市场,其在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工资也将与其真实才能或贡献越来越符合,从而面临的农业户籍歧视现象也将逐渐好转。第五,通过分城市的农业户籍歧视计算,发现不同城市的农业户籍歧视存在差异,且与城市人口规模存在U型关系。最后,无论全国层面还是城市层面的农业户籍歧视都存在诸多异质性,并且这些异质性在结合中国社会背景与组间特征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解释。(3)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城市选择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首先,运用条件Logit的计量模型对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城市选择进行了检验,验证了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城市选择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需要强调的是,控制变量中包含了城市层面的落户门槛指数,这表明在控制了本地对外来人口的落户限制后,农业户籍歧视的负向作用仍然存在,在以往的研究中,很少有将农业户籍歧视和本地对外地歧视在同一个框架下进行讨论的,更难以厘清两种歧视的分别造成的影响;其次,本章使用的工具变量,明朝的城市驿站数量与城市农业户籍歧视存在负向相关关系,运用这一工具变量解决内生性以后,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城市选择的负向效应大于基准结果,说明了基准结果的稳健性;最后,在异质性讨论中,个人力资本和流动经验的增长都将削弱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城市选择的负向作用,而年龄体现出的调节作用则是非线性的,在35-36岁之前,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城市选择的负向作用将减缓,而36岁以后,这一负向作用将加强。而针对流入城市的异质性研究中发现,如果农村流动人口流入城市属于五大城市群,则会削弱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城市选择的负向作用。(4)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定居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首先,基于托达罗人口流动模型、明瑟收入方程和移民定居地选择模型,并将户籍歧视纳入模型分析框架,构建理论模型,从效用最大化视角考察了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城市定居意愿的负向影响,这一结果在实证结果中得到验证;其次,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农业户籍歧视度对农村流动人口中受雇者群体的定居意愿影响显著,但对自营者群体的影响不显著;再次,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农业户籍歧视度对农村流动人口中非管理非技术群体的定居意愿影响显著,但对管理型技术型就业群体的影响不显著;最后,教育程度不同的农村户籍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受到农业户籍歧视度的影响也存在异质性,呈现出最高和最低的受教育人群不显著、而中等教育群体显著的特征。总体而言,本章的研究说明了,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在是否在所流入城市进行定居的时候,不仅在乎经济激励,也十分在乎公平感和获得感。此外,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来的户籍制度改革对缓解农业户籍歧视的负向影响已起了一定的作用。(5)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购房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首先,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购房意愿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对其在户籍地的购房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农业户籍歧视对城市外来劳动力市场中占优势地位的城市流动人口的购房意愿没有显著影响,这表明农业户籍歧视不利于农村流动人口市民化;其次,城市中更多的公共服务资源能有效降低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购房意愿带来的负面影响;再次,个体提高教育水平能够有效削弱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购房意愿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后,自营身份的农村流动人口将受到更强了农业户籍歧视带来的负面影响。总体而言,城市层面可以通过提升公共服务消减农业户籍歧视的负面影响,进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农村流动人口本身可以通过提升自身人力资本,进入城市主要劳动力市场来进一步融入城市。(6)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租房消费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首先,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租房消费存在显著的负面影响,并且对房租占支出比和租房占收入比都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这在农村流动人口收入和消费都显著低于城市流动人口的基础上,更加凸显出农业户籍歧视对其租房消费存在挤压。其次,农业户籍歧视越严重也会导致农村流动人口在城中村聚集,进而加重居住隔离;再次,农业户籍歧视对于农村流动人口的租房消费负面影响只在中低受教育群体才有显著体现,在高收入群体中是不显著的;最后,年龄的调节效应呈现倒U型,且年龄拐点在36-37岁左右。总体而言,农业户籍歧视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租房消费有负面影响,这可能导致这一群体的住房品质降级以及居住隔离,不利于农村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