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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临床观察研究,观察运动疗法结合中药内服的方案治疗早期股骨头坏死(ONFH)前、后患者疼痛、关节功能等的改变情况,然后对该治疗方案的治疗结果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
方法:收集武汉市中医医院骨伤科自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诊治的30例早期股骨头坏死患者(其中:男19例,女11例;42髋:双侧坏死发病12例,右侧坏死11例,左侧坏死7例)。治疗组15例(男9例,女6例)选择了运动疗法结合中药内服治疗方案,患者年龄为42.52±4.32岁,病程为10.32±3.15月。对照组15例(男10例,女5例)选择中药内服治疗方案,年龄为41.45±5.54岁,病程为9.89±4.36月。在治疗期间,要求两组患者拄拐行走、卧床休息,以减轻股骨头负重。治疗期间按照要求停止任何与本次治疗相关的其他药物或治疗方式。观察、复诊、随访3个月,依次记录两组患者在治疗前、治疗后1个月以及治疗后3个月时的VAS疼痛评分、Harris评分、关节积液及骨髓水肿评分,然后运用统计学方法对所得到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究。
结果:两组患者全部按要求完成了本次临床观察,并记录、保存了完整的评价指标数据。经过治疗、观察、分析后发现,治疗组内:治疗前与治疗后1月的VAS评分比较比较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治疗1月后与治疗3个月后的VAS评分比较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两个结果表明治疗组的方案不仅能快速缓解关节疼痛还可以使患者保持在低疼痛状态。对照组组内:治疗前与治疗后1月的VAS评分比较P>0.05,差异不具统计学意义,表明疼痛情况改善不明显。在治疗1个月后,疼痛开始明显降低。在治疗1月、3月后两组组间VAS评分相比P<0.05,有明显的差异,表明在早期股骨头坏死疼痛治疗方面,治疗组是明显优于对照组;Harris评分的比较,两组患者在治疗1月、3月后组间比较P<0.05,有明显的差异,即表示在改善患者髋关节功能方面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关节积液及骨髓水肿评分比较,两组患者在治疗1月、3月后组间比
较P<0.05,有明显的差异,即治疗组改善情况优于对照组。
结论:运动疗法结合中药内服治疗早期股骨头坏死效果明显,在短时间内可快速缓解髋关节疼痛,同时可以明显地改善髋关节功能活动度以及关节积液及骨髓水肿情况,使患者可以从事基本的生活,改善生活质量,说明该治疗方案可在临床上推广和应用。
方法:收集武汉市中医医院骨伤科自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诊治的30例早期股骨头坏死患者(其中:男19例,女11例;42髋:双侧坏死发病12例,右侧坏死11例,左侧坏死7例)。治疗组15例(男9例,女6例)选择了运动疗法结合中药内服治疗方案,患者年龄为42.52±4.32岁,病程为10.32±3.15月。对照组15例(男10例,女5例)选择中药内服治疗方案,年龄为41.45±5.54岁,病程为9.89±4.36月。在治疗期间,要求两组患者拄拐行走、卧床休息,以减轻股骨头负重。治疗期间按照要求停止任何与本次治疗相关的其他药物或治疗方式。观察、复诊、随访3个月,依次记录两组患者在治疗前、治疗后1个月以及治疗后3个月时的VAS疼痛评分、Harris评分、关节积液及骨髓水肿评分,然后运用统计学方法对所得到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究。
结果:两组患者全部按要求完成了本次临床观察,并记录、保存了完整的评价指标数据。经过治疗、观察、分析后发现,治疗组内:治疗前与治疗后1月的VAS评分比较比较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治疗1月后与治疗3个月后的VAS评分比较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两个结果表明治疗组的方案不仅能快速缓解关节疼痛还可以使患者保持在低疼痛状态。对照组组内:治疗前与治疗后1月的VAS评分比较P>0.05,差异不具统计学意义,表明疼痛情况改善不明显。在治疗1个月后,疼痛开始明显降低。在治疗1月、3月后两组组间VAS评分相比P<0.05,有明显的差异,表明在早期股骨头坏死疼痛治疗方面,治疗组是明显优于对照组;Harris评分的比较,两组患者在治疗1月、3月后组间比较P<0.05,有明显的差异,即表示在改善患者髋关节功能方面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关节积液及骨髓水肿评分比较,两组患者在治疗1月、3月后组间比
较P<0.05,有明显的差异,即治疗组改善情况优于对照组。
结论:运动疗法结合中药内服治疗早期股骨头坏死效果明显,在短时间内可快速缓解髋关节疼痛,同时可以明显地改善髋关节功能活动度以及关节积液及骨髓水肿情况,使患者可以从事基本的生活,改善生活质量,说明该治疗方案可在临床上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