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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中已广泛使用,与之配套的施工合同却是在定额计价模式下产生的。我国现阶段仍广泛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是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颁布的。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却没有跟上计价模式转变的步伐。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一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配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来研究施工合同管理就显得势在必行了。本文首先对国内外施工合同管理现状进行比较,揭示了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不足之处,并且提出了研究的意义和本文研究的思路及方法。通过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程序、作用及意义的论述,以及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现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环境下,对施工合同管理进行研究,针对实际工程中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存在差异和不相适应的地方,结合九部委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国际通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简称FIDIC合同条件),通过相应条款的对比分析,借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FIDIC条款对《示范文本》提出相应的改善意见,进而为修改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参考。本文从第三方的角度,以客观、公正的分析方法,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工程合同价款,工程价格的调整、相关的变更调价,以及工程担保条款、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修金等多项相关条款进行了分析解剖。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示范文本》中合同价款方式的约定的不统一,工程价格调整时依据的文件顺序不一致,变更调价条款中对主体表述的不严谨,工程担保条款和质量保修金条款的不具体以及工程预付款在时间约定上的矛盾等一系列问题,借鉴相关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并结合实例论证了相应条款改善的效果。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完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解决施工合同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统一和匹配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