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始于1994年实施以增值税为核心的税制改革,1994年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的新税制后,对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税制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大量偷骗国家税款的问题,犯罪活动一度非常猖獗。传统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自1994年起,开始建设旨在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监控、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犯罪活动的金税工程。金税工程一期和二期的成功实践,使对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逐渐认识到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为了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自1996年起,开始组织开发“中国税务征管信息系统”(CTAIS系统),2000年开始逐步推广应用,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 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起步建设阶段、第二全面建设阶段和第三整合建设阶段。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系统主要是金税工程,由三个系统组成,即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系统组成。其次还包括局利用世界银行财税改革技援项目组织实施的CTAIS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税务信息化的建设运行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税务机关执法水平,防范和打击重大偷骗税行为、促进队伍建设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的税务信息化建设水平还存在一段距离,在满足税收客观实践发展的需要方面还存在不适应性,信息孤岛情况普遍存在,“面向纳税人”的服务理念还未完全体现,税收监控系统尚未建立,数据增值利用率不高,系统运行的效能还比较低,集成性还较弱,一体化还未实现。 借鉴德国、英国、美国和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税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成功经验,发达国家在建立统一领导的体制、确定一体化原则、建立完善的软件评估机制、加快电子政务立法方面给予有益的启示。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更好地发挥税收财政和调控职能作用,应加快推进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进程,尽快实现税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即以提高税收效率为目的,根据一体化原则,建立一个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广域网,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省局为辅高度集中处理信息,功能覆盖各级税务机关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中国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本文对总体目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阐述,论述了坚持以统一规划设计为前提等五项的原则。在总体目标框架下,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纳税申报系统、税款征收系统、外部信息交换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等核心系统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