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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科技和金融是支撑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当代社会的经济资源是通过现代金融机构而配置。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围绕金融全球化和金融监管放松的浪潮席卷全球。全球化、电子化、综合化已成为国际金融发展的显著特征。特别是: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以压倒多数的票数通过了《现代金融服务法》;另外,英国、日本、韩国等开始走上混业经营之路。它标志着国际金融业全面走过分业经营的时代,开始向混业经营模式趋同。国际金融业普遍转向混业经营这一纷繁复杂的历史变迁,实际上是金融体系打破传统分工的模式,重新配置金融机构功能的结果。它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制度变迁和制度选择现象。但是,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还存在一些重要因素的限制:市场体制不完善,市场分割严重;金融监管效率低下,监管制度有待创新;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不到位,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待完善;银行自律与内控制度有待健全,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并未完全克服等现状要求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路径选择必须不能激化矛盾,只能是缓解现有矛盾。因此,我国银行业的经营制度变革之路只能是渐进的,而不是激进的。金融控股公司是介于分业经营和全能银行的一种过渡,是两个极端的一个调和物。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优势:金融控股集团在品牌战略、经营规划、资金运用、营销网络和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整个集团整合在同一品牌之下,信誉外溢;通过整合集团资源,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和降低风险;能够使整个金融资源得以集约化利用。另外,金融控股公司在其市场进入、运营以及与当前金融监管制度的对接等方面都存在着对现有体制冲击小、风险低的优势。所以它是我国银行业迈上混业经营之路的理想桥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深化的不断深入,我国金融经营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银行、证券、保险以各种方式开始结合和渗透。分业经营的壁垒开始逐渐被突破,各种“准”金融控股公司慢慢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