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人们的生活及购物方式也受此影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网络交易由于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更便于物品和服务的流通。在一个国家的消费者通过网络可以很便捷地购买其他国家提供的音乐、视频以及电子游戏等数字化产品,电子商务便在全球铺天盖地地发展起来。由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兴的贸易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商务模式,电子商务可以通过互联网和全世界上许多商家进行贸易往来,既能够使商品和服务更容易流通,也降低了电子商务参与者的生产成本,使得贸易的效率更高,也更便捷。但由于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商务,而我国的税制政策主要对传统的商务模式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而对于这种新兴的不同于以往的商业模式,我国立法并没有及时对其进行约束和规制,因此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征管和监督还很不健全,很多地方出现了没有可供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定,造成了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的混乱,因此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可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持续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虽然发展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的发展较快,而我国相应的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制度并没有跟上其发展的脚步,导致我国税收大量流失。此外,在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缺少相关的监管,虽然近年来相关部门对此也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的进入门槛比较低,其交易市场出现了很多诸如产品质量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从税收的角度对电子商务市场进行规范,在增加国家税收的同时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持续发展;其次,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措施,也是税收公平的要求。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在本质上与前者是一样的,都是商务贸易,只是在交易形式上有所区别。我国对传统商务的税收征管制度就目前来说发展是相对完善的,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性、无纸化以及交易信息的电子化等特征,使得其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导致我国目前对诸如网店等电子商务的征税基本处于空白地带。由于电子商务在店面、仓库等成本上本来就比传统商务低,在加上电子商务领域内的税收征管不完善导致的可以少缴税款,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会引起大量的实体店铺向电子商务市场的转移,对传统交易市场将造成很大的冲击。因此出于税收公平应的原因,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使其根据自身的税负能力和经济水平承担相应的税负。本文共分为导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其中正文又分为四章。导言部分主要是介绍了本文的写作背景、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以及文章的研究方法。第一章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现状进行了具体的阐述。首先对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以及我国为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所发布的一些政策等进行了介绍。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发展速度比较快,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也越来越大,国家为了促进和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关部门也对此陆续发布了一些法规及政策。接着从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个层面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进行了讨论。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以及其他一些与税收征管相关的行政法规对于电子商务这种新型交易模式并没有做出特别的规定,在对电子商务征缴税款时仍然按照传统交易模式进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这种方法也越来越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税收监管。第二章主要从“彤彤屋”案以及武汉首个个体网店交税案例出发,分析和探讨了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征管产生的问题,概括来说,由于电子商务地域界限越来越模糊,对税收管辖权的挑战;电子商务无纸化的特点,加上大量财务软件的使用导致其对传统的账簿、凭证管理制度的提出了新的挑战;电子商务虽然在贸易形式上与传统商务有所不同,但其在本质上两者是一样的,而我国对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的税务登记并没有做出规定;在电子商务领域内的纳税申报也与传统的商务有所不同,体现在纳税主体的难以确定以及纳税方式选择这两个方面;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稽查时,由于电子商务的隐匿性、无纸化以及电子支付的特点,给税务稽查活动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第三章主要对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应对方式进行了梳理、分析。主要通过美国、欧盟、印度以及OECD对电子商务所制定的税收政策入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并对各国的日常税务管理政策进行概括分析,进而得出国际经验以及对我国网络交易税收征管的借鉴与启示。第四章是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具体建议。首先提出了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应当遵循的原则,如税收法定原则、税收中性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和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原则。在上述几个原则之下,坚持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并重的税收管辖权;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管理制度也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具体为改革现行税务登记制度,健全账簿、凭证管理制度以及增加税款征收的途径等;对建立有效的电子商务税务稽查机制提出建议,应该根据电子商务的特点拓宽稽查思路,加强稽查的专业化管理,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稽查措施,同时还需要加强税务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的培养等具体措施,便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