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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问题历来是各国著作权理论争论的焦点.且随着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美术作品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遍化,其也必将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既有理论对该问题的研究主要停留于“问题-对策”式研究,未能有效揭示相应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而对相关问题更深层次的研究却也未能有效把握相关问题的研究重点,因而不能有效弥补“问题-对策”式研究的不足。事实上,权利冲突问题的分析重点在于“权利”自身。因此,只有在有效认识权利之本质基础上合理分析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的学理基础,才能进而有效探寻相关问题存在的根源并创造性地提出解决之道,这既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除引言及结语外,本文主要为以下三章。 第一章为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概念界定,主要采用逻辑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本章通过对权利冲突本体问题、权利冲突定义诸说及著作权与物权各自属性的考察,指出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可描述为:受美术作品上著作权与物权两私权各自权利边界模糊性而导致的在同一美术作品中的著作权和物权不能互相得到对方尊重、认同和肯定的权利相互矛盾、抵触状态,为后文法理基础分析及对策分析奠定基础。 第二章为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的法理基础,主要采用了行上思辨、规范分析和逻辑分析的方法。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问题虽小,但却蕴含着极为深刻的法理基础。本章指出,首先,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与权利共存有着极为深刻的联系,离开了权利共存,则权利冲突问题必然不复存在;另一方面,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问题的根源在于权利这一矛盾统一体,作为主观权利与客观法之权利自身内在的矛盾决定了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问题的引发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进而为后文探寻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问题之解决对策做好铺垫。 第三章为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之对策分析,主要采用规范分析和逻辑分析的方法。本章在结合第二章学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冲突问题之基本对策在于权利配置和权利通约,同时也对与上述方式相关之司法裁判及当事人合意对权利冲突的影响作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