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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已经显现并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节能环保技术不仅能够引导企业转变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生态环境,还能促进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但由于技术创新的公共物品属性,多数企业选择做创新产品和创新技术的低成本模仿者,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政府政策的领导和约束至关重要。从微观企业层面深入探讨规制政策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关系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变量在其中的调节作用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2012-2017年上交所和深交所重污染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探究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进而分析外部的环境规制如何通过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影响企业技术创新效果。并在全样本分析基础上,根据企业规模和市场化程度等进行分组讨论,对回归结果及原因进行细致分析,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提出相关建议。相比之前学者研究单个公司治理变量的调节作用,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监事会结构和高管激励四个方面较为全面地研究企业的整体内部治理结构的调节作用,不仅丰富了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而且丰富了对环境规制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关系研究的视角。研究结论表明:(1)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促进企业研发投入的增加,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这种促进作用在小规模企业和低市场化水平企业中更为显著。以排污税衡量的市场型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负向作用显著,挤出效应高于补偿效应。(2)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会影响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为:(1)股权结构中,股权集中度高的企业可以正向调节环境规制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这种正向调节作用在大规模企业和高市场化水平企业中更为显著;股权性质为国有时,会负向调节环境规制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这种负向调节作用在小规模企业和低市场化水平企业中更为显著。(2)董事会结构中,独立董事比例可以正向调节环境规制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这种正向调节作用在小规模企业和高市场化水平企业中更为显著。(3)监事会结构中,监事会规模会负向调节环境规制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这种负向调节作用在小规模企业和高市场化水平企业中更为显著。(4)高管激励中,高管短期薪酬激励会负向调节环境规制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这种负向调节作用在小规模企业和高市场化水平企业中更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