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保险需求日益增长,但很多时候,消费者对于自己真正需要的保险产品的时间和种类并不是非常清楚,特别容易低估风险。因此,保险中介的地位和作用则愈显重要。在成熟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中介作为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发展关系。保险中介的出现是保险产业分工的需要和必然结果,保险中介的发达是保险产业链完善与成熟的主要标志。从产业经济学的理论的角度来说,保险中介是连接整个保险供需链中的“横向协作链”,是关键的一链;从保险市场理论的角度来说,保险中介机构是保险业的市场主体之一,保险中介市场是与保险产业化相适应的子市场;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保险中介市场的存在对于降低保险需求双方的信息的不对称和提高市场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保险中介发展起步较晚,底子较薄弱,但随着保险产业化的进程,保险中介机构在数量上已较为可观,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迅速增长,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逐渐加深,经营水平有所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当然,在取得一系列发展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专业中介机构方面存在着规模小、发展不均衡,定位不清、专业人才缺失,内控薄弱,核心竞争力有待提升等不足;在兼业代理方面存在着经营管理、市场行为不规范,代理业务内涵价值不高及监管不到位现象;在个人代理方面,存在着专业素质不强,管理不足,从业队伍不稳定等。与英、日、美等海外发达的保险中介市场相比,我国的中介市场也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目前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专业化水平较低,业务不规范;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没有形成深层次的战略合作等。针对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我们应积极探讨相应的解决对策,从中介服务的供给主体、需求主体及外部监管角度分别展开。首先是要明确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方向,根据我国的具体发展现实选择合适的运行模式。其次是全面提高对中介行业自身的要求,一方面是要加强其综合素质建设,包括提升中介从业人员的素质,明确市场定位、走专业化道路,加强诚信建设、制度建设、行业自律等;另一方面,可以从产品、服务、销售渠道、组织等不同方面积极创新。再次是改善保险中介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加大对自身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高;保险公司要积极参与行业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保险产业链上的合理分工,走集约化发展道路,同时也要强化其对代理机构和保险营销员的管理责任;监管当局则要推动市场竞争机制的灵活性和能动性作用的发挥,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并积极促进行业体制改革,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行业自律及社会监督等力量要积极发挥其对中介市场行为的约束作用。可以预见的是,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随着保险产业分工的细化,中介运营、服务能力的增强,其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将更加密切,重要性和影响力将进一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