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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8年吹响改革开放的雄伟号角,中国经济历经三十余年跨越式发展,已成长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以及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笑傲并屹立国际竞争格局中央。根据金融经济学派经典理论,国民经济发展必须依靠完善稳定的金融制度加以保障。而银行业作为金融体系以及资本市场中最重要、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其职责能否充分发挥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长久以来我国融资市场以银行债务融资为主,而信贷资本配置作为银行这一金融中介机构的基本职能,其配置效率直接决定资源能否以最优化方式充分发挥效用,从而影响整体经济发展进程。然而,由于传统中资银行国有股权高度集中,银行经营受政府行政干预严重,信贷资本配置严重倾向低效甚至亏损的国有企业,滋生信贷市场“融资难”困局,严重影响作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组成部分的民营经济以及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由此累及宏观经济前进的脚步。 面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瓶颈,监管机构从1979年着手推动“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在银行业上主要表现为有步骤的银行“重建”计划——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职能分离、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资产逐步剥离、股份制改革稳步启动,继而为我国银行业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奠定基础。之后自2003年开始,监管机构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分散国有股权结构,鼓励中资银行引入合格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水平,增强竞争力的长期发展潜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经过数十年发展,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加盟是否切实帮助中资银行从根本上提高核心竞争发展力?传统文献集中关注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国内银行利润水平以及经营绩效的影响虽有助于施政者评价政策效果,但未免有本末倒置之嫌——不仅要关注最终结果,更要探究具体作用渠道。信贷资本配置作为中资银行基本职能,构成其经营利润的主要来源,境外机构投资者只有帮助中资银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授信评估机制,优化信贷资本配置,降低资源损失风险,才能真正从源头上为中资银行发展注入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达到监管机构的施政初衷。 因此,本文通过对比是否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银行以及其在引入前后信贷风险的变化,以实证方式表明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降低中资银行不良贷款水平;进一步分析,中资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后,逾期贷款比例显著降低;继续探究具体传导渠道,研究发现境外战略投资者通过派驻董事代表,积极改善中资银行的公司治理环境,健全信贷决策机制,降低不良贷款风险,优化信贷资本配置,最终实现提高长期竞争力的根本目的,从而帮助监管机构评估政策结果,调整政策方针,继续深化我国银行体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