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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于1924年12月1日——1927年4月26日期间创作的《野草》是其所有文学文本中较为独特的一种。对于《野草》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彷徨”时期的鲁迅,而且也有利于我们获得更贴近鲁迅本体的鲁迅映象。 文学研究可以采用不同的视角。本文试从文体入手,并深入到创作主体的内心世界探讨《野草》的“文体选择”与“抒情策略”。 作家在创作之前要进行两次选择:一是写什么,二是怎么写。“文体选择”与“抒情策略”同属于怎么写的问题,都是作家主体选择的结果。两者统一于作家的心理结构之下,所以能够纳入到同一个研究视野。因而,论者认为只有从创作主体的内心世界出发,才能更好地理解《野草》这样一种以理性写出非理性内容的文本的某些内涵。为此,论者试做如下的阐释: 从文体意识入手,以对同时期作家不同文学文本的文体分析为依据,并结合散文诗的文类批评探讨作家选择散文诗文体的原因及意义; 进而,进入文本内,围绕作家在具体的文学操作中,运用的最为突出,也最能体现作家主体情感的两种意象组合方式——对立与对比,展开文本分析,阐述这两种意象组合方式与作家主体情感间的互文关系,从而明晰《野草》文本所折射出来的作家的某些精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