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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模板是随着电视节目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兴事物,它对一个完整的电视节目而言至关重要,因为它是整个具体的流程,它是节目大的架构,它涉及到的方面很多,是一种综合体。它应当是作者独立创作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比较固定的,还应当是能够被复制。电视节目模板在我们国家同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当中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呈现得越来越大的趋势。一个优秀的有创意的模板可能在全世界范围广泛流通。电视节目模板的国际贸易日益规模化,形成了电视节目模板产业链。最近几年我们国家也开始从其他国家或地区广泛的引进模板,一定程度上繁荣了我们国家不甚发达的电视行业,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直接复制抄袭,稍做修改之后盗用的现象比比皆是,由于我们国家专门法律中的著作权保护原则,这种模板是无法援引我们国家的专门法条文进行对其进行保护和救济的。在这方面,我们国家是立法是有缺陷的,特别是国际公认的一些条文条约对此也没有详细的规定。从实务当中可以看出,电视节目模板面临“法律真空”的困境,无法适应整个模板的国内国际交易的发展,我们国家的专门法无法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在节目模板贸易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额都日趋增长的大背景下,我们国家的专门法对此却是立法空白,解决专门法适用此类问题是大势所趋,能否通过法律的途径对节目版权进行保护和救济,具体应当如何保护和救济是摆在学界和实务界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全球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专门法对是否保护节目版权的规定有很大的不同,以英国,法国,新西兰为代表的国家采用封闭式立法的处理模式;美国、巴西等国则采用开放式立法的模式;还有一些国家依托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实现版权保护和救济,法国就是如此。一方面,电视节目模板的交易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越来越多,另外一方面,我们国家在规制此类问题的专门法略显捉襟见肘,笔者在本文当中将立足于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充分参考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希望能够对电视节目模板的保护寻求出一条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解决之道。除此之外,还将对我们国家的节目版权纠纷乱象,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意见和建议。笔者在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对比分析法和文献资料法,本文一共分为五大章,首章是从学理的层面阐释电视节目模板的定义和它的具体属性,在翻阅大量的参考资料的基础之上,了解国内乃至全球的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在前人的基础之上,给电视节目模板进行概念上的划定并分析它独有的属性,简单介绍它的发展历史,对其版权进行保护和救济的目的和意义。第二章是在国内大量案例的基础之上,对节目模板版权保护现状进行一定的阐述和分析,之后从多个角度探讨模板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通过国外司法实践探究外国对电视节目模板的态度及保护模式。第四章是阐释我们国家在引进模板中存在的不足,和通过专门法对其进行保护和救济遇到的障碍。最后,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探讨了电视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保护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