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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他的著作中也不时出现矛盾,最大的矛盾乃是他在返于自然和返于城邦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使得我们在解读卢梭著作的过程中,更多地发现了存在于《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之间的断裂。 关于卢梭所论述的自然状态是否真实的说法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当初伏尔泰就辛辣地抨击过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说他本人是不乐意回到用四肢爬行的年代的。一些人认为,卢棱所说的自然状态只是一种假设,在历史中不曾发生过;另一些人则认为,他所论述的自然状态是真实的,或者说卢梭试图证明自然状态是一个事实;还有些人认为卢梭想要借对自然状态的美好描述,使人类疏远文明,重返自然状态。总之,人们设想人类起源的方式对于自然权利的特征和内容有着决定性影响。但是也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自然状态的设计上,学者们对卢梭充满了指责,似乎现代社会的一切灾难全是由某个哲学家所造成的。 重重遮蔽下的卢梭笔下的“自然状态”将是本文的写作重点。认识卢梭关于“自然状态”的观点,我们应该回到卢梭有关经典文本,具体而言就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回到卢梭的思想语境,理解他的思想进路,从而开放出卢梭自然状态学说的真正价值,并进而理解我们今天赖以生存的政治秩序合法性建构的重要理路。本文的写作深受施特劳斯派解经传统的启示,但是在对卢梭的具体阐释上,又根本不同于施特劳斯派,而更多地追随康德、黑格尔对卢梭的理解。因此从研究范围上来说,本文涉及到对西方近代政治哲学传统的考察,具体而言就是古典自然法学和契约论。 本文认为,卢梭的自然状态是从人的灵魂出发的论说,它所揭示出来的正是灵魂的阶段性。具体而言,本文认为卢梭的自然状态所表达的正是人性的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类满足于感性事物,人类满意于自身的感性生活,感性原则是自然状态中的根本原则和评判标准。这个标准的建立是为社会状态之原则作准备的,因此我们甚至可以说卢梭思考的总的问题乃是:社会状态是如何可能的?因此,我们不应该把自然状态作为人的一种历史事实,而是将之作为人的灵魂的一个历史事实,是一种人性的事实。建构这样的一个自然状态是卢梭对整个政治哲学或整个哲学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