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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语言中,模糊语言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现象。作为国家权力的载体,法律历来以严谨、准确和庄重的形象规范和协调公民的行为和社会活动。一般而言,法律语言要尽量避免含糊其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立法文本中只有精确语言,没有模糊语言。立法文本中同样存在模糊语言。立法文本中模糊语言的成因涉及语言、法律以及哲学等诸多方面,同时模糊语言在法律语境中发挥着各种各样的作用。立法翻译是一种发生于立法者或者法律起草者、译者和目标读者等参与者之间的交际活动。因此,立法文本中模糊语言的翻译,实际上是与立法文本中模糊语言使用相关的语言因素和立法翻译活动中一系列非语言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功能翻译理论将翻译视为一种有目的的和人际间的交际活动。功能翻译理论重点考察了翻译活动的目的、翻译活动的参与者、文本类型等语言与非语言因素对翻译的影响。因此,功能翻译理论为立法文本中模糊语言的翻译提供了理论框架。基于以上思路,本文试图以功能翻译理论为理论框架,以十部常用的中国法律法规中的模糊语言为研究对象,考察中国立法文本中模糊语言的翻译。本文首先介绍了模糊语言的概念,分析了影响立法文本中模糊语言使用的主要因素,并且综述了模糊语言翻译的相关研究。然后,本文简要介绍了功能翻译理论,并从三个方面具体阐释功能翻译理论对中国法律法规中模糊语言翻译的适用性。最后,本文研究了十部中国法律法规中模糊语言的具体表现形式,着重分析了影响中国法律法规中模糊语言翻译的非语言因素,并在功能翻译理论指导下,对中国法律法规中模糊语言的翻译原则和翻译策略进行了探讨。本研究发现:在语言和法律等因素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下,中国法律法规在词汇和句子这两个层面中具有模糊性;在所有翻译活动的参与者中,译者和目标文本的接受者对中国法律法规中模糊语言的翻译有着最为显著的影响;中国立法文本的英译本的主要功能是信息功能,换言之,翻译的主要目的是在目标读者的接受范围内,传达原文本中模糊语言蕴含的意义和立法意图;源远流长的中西方法律文化差异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法律法规中模糊语言的翻译。基于以上发现,在功能翻译理论的指导下,本文着重分析了中国法律法规中模糊语言的翻译原则:对等翻译应让步于充分翻译;目的准则应优先于连贯准则和忠实准则。最后,针对中国法律法规中模糊语言的翻译情况,本文作者分别总结了模糊词语和模糊句子的翻译策略。在中国法律法规的英译本中,对等翻译和描述性翻译是模糊词语的翻译中经常使用的策略,结构重组和结构替换是模糊句子的翻译中经常使用的策略。本研究旨在探索多种因素影响下中国法律法规中模糊语言的英译,并为相关翻译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