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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作为一种个人美德与民主社会基本价值观,是指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对异已、异见与人性的弱点都持一种宽恕、容忍与包容的态度。随着民主、自由、人权、理性等思想的深入人心,宽容不再仅是作为一种个人私德而被重视,而是人们基于对人的自由与人权的尊重,基于对世界多样性与个体有限性的认识,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是作为一种社会公共生活准则、一种公民必备道德、一种世界伦理精神而被人们所珍视。现代宽容可以从“权利”与“规则”两个维度来理解。宽容是有限度的,越过限度的宽容不是真正的宽容,判定宽容限度不可跨越的价值法则是“善”与“公正”。
宽容的合法性依据在于,世界是多样且差异的,而人的认识具有限性、相对性与可错性,每个人都不能确认自己是价值与道德的完美代表,所以,这就需要人们去宽容异已与异见,肯定他们的存在同样具有合理性。宽容实际上是源于人性自身的要求,是人类的共性需求。此外,人类社会的价值创造需要我们给新事物以发展(哪怕是试误)的机会,这就需要一种更加宽容的行为规则与社会制度。现代宽容的重要性在于,它为各种社会势力、价值观或信仰体系、知识见解的和平共存创造空间、建立规则,把宽容与竞争作为历史最优化发展的选择机制。
宽容教育是民主社会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指教育者让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体验、领悟到宽容,从而使受教育者珍视、认同、践行宽容,最终养成宽容品质的教育活动。其最终目的是要让学生形成宽容品质,宽容品质包括宽容意识,宽容知识,宽容能力,宽容的情感、态度与价值信念,以及宽容的行为方式等方面内容。宽容教育作为一种价值观教育,应采用更民主与隐性的教学方法,教师要更多的“身教”与“引导”,通过环境氛围与行为示范、教化与反思、沟通与对话、团队活动与人际交往,从而让学生更多的“体验”、“领悟”、“认同”与“践行”宽容。宽容教育呼唤教师的宽容,教师的宽容是指教师对学生在认识能力、理智、道德、价值上的不成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出现的错误、失败,学生所提出的异见等,持一种宽容的态度,这也是一种积极有为的理性态度。最后,宽容教育要从理念到行动,宜从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校园文化氛围、教育评价等五个方面来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