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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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作为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一个典型产物,在近年来已经不仅限于由少数技术极客开发与投资,由于加密货币具有暴涨暴跌的特性,在我国吸引了大量的投机者参与其中,加密货币的国内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也对于我国监管机构打击利用加密货币洗钱的反洗钱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与过去传统的洗钱手段对比,利用加密货币洗钱不再需要客户在银行与柜台工作人员当面完成转账,资金划转更加快捷方便,因其匿名性导致识别交易相对方的身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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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作为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一个典型产物,在近年来已经不仅限于由少数技术极客开发与投资,由于加密货币具有暴涨暴跌的特性,在我国吸引了大量的投机者参与其中,加密货币的国内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也对于我国监管机构打击利用加密货币洗钱的反洗钱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与过去传统的洗钱手段对比,利用加密货币洗钱不再需要客户在银行与柜台工作人员当面完成转账,资金划转更加快捷方便,因其匿名性导致识别交易相对方的身份变得极其困难,因其具有无国界性导致犯罪分子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快速而繁复的转换、掩饰和隐匿犯罪所得。基于加密货币具有的新特性,利用传统的反洗钱措施难以对利用加密货币洗钱进行很好的规制。我国作为体量巨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市场,利用加密货币洗钱的风险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为了更好的打击利用加密货币洗钱,在审视我国洗钱罪的立法、司法实践以及对加密货币监管举措不足的同时,探索合理的解决方案。本文除导论和结语一共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分析加密货币的兴起及其洗钱风险,首先对加密货币的概念进行说明,并和数字货币,虚拟货币进行概念辨析,厘清本文探讨的加密货币的内涵。其次通过对加密货币特征的分析结合案例说明加密货币的洗钱风险。最后对利用加密货币洗钱的流程和犯罪模式进行说明。第二章主要从洗钱罪的立法,司法实践与国内的监管措施对打击利用加密货币洗钱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首先,在《刑法》对于洗钱罪的立法规定角度,从洗钱罪的客体归类不适当,上游犯罪的范围过小以及主观要件不明晰等方面论证现有的规定无法有效打击利用加密货币洗钱。其次,从司法实践中存在案件线索隐秘、证据收集难和司法管辖难以确定以及在监管方面存在监管体系不严密,监管制度不完善几个角度指出我国打击利用加密货币洗钱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在反思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的有益经验,从完善刑法对洗钱罪的相关规定,探索解决目前司法困境的有效手段和完善现有对加密货币的监管体系三个方面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对我国打击利用加密货币洗钱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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