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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百姓逐渐由满足温饱向追求质量转变。但是近年来,一系列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接连不断发生,严重影响百姓生产生活以及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社会秩序,还百姓良好生存环境,稳定食品安全态势,在食品工业化时代,必须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必须提高政府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能力。这些年,惠州市政府加大力度整治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尤其强调对于食品生产质量的保障,但是在治理过程中出现信息传输不顺畅、疏忽对消费者的引导、法律法规未贯彻执行、宣传方式单一、缺乏权利监督制约等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运行不畅,整治成效难以显现。因此,惠州市政府如何完善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成效,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难题。本文在政府规制的框架下研究如何完善惠州市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机制的问题,以数量占绝大多数的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为研究对象,提出政府要建立公开透明、配套完善、监督得当的监管机制的目标。本文首先界定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机制等概念,借助公共利益理论、政府规制理论以及政府管制俘获理论等作为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依据,并指出完善监管机制的必要性;在综合学习、探讨、借鉴国内外政府的优秀经验与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提炼贴合惠州实际的应对措施。为提出针对性建议,本文详细描述惠州市食品生产质量监管现状,结合典型事例对问题及原因深入分析,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完善惠州市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机制的对策建议,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如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公开;完善依法治理机制,如提升地方法规可操作性、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如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加强舆论监督机制、落实监管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