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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均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一方面,老年群体基数大、增长快、地区发展不平衡等特征依然突出;另一方面,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等新问题为我国老养老事业带来新的挑战。最近几年,我国的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传统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不能够满足老年人日益丰富的生活需求,为了更好的解决养老问题,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我国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为三无老人、低保老人等提供生活和精神上的帮助,保证老年人老有所依。然而目前我国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还不够成熟,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而更好的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迫在眉睫。 本文基于国内外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和实践基础上,指出我国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作用和意义,通过文献研究和访谈调查的方法,以漯河市为例,对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主要存在法律政策不健全、财政投入不充足、监管机制不完善、社会组织力量薄弱等方面的问题。论文最后针对漯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践中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主要包括:推进相关法律政策制定;完善服务评估监督机制;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强化政府职能责任落实。 本文以漯河市在2014年被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立足漯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一创新性模式的基础上,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理论进行深入分析,对已有改革的成效进行肯定,同时发现其中的问题,立足漯河市的具体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为广大中西部经济条件一般的城市进行养老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