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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际多边贸易体制陷入困境,区域经济合作兴起,国际贸易规则面临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为了满足我国构建命运共同体、加强区域经贸合作往来的迫切需要,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应运而生,极大地提高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水平。我国是世界公认的农业大国,而“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种类齐全,因此农产品贸易是双方经贸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根据UNCOMTRADE(联合国贸易商品统计数据库)统计,2001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总额为79.22亿美元,2016年达到650.31亿美元,增长了 7.21倍,占中国农产品世界贸易总额的28.23%。因此,如何借助“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充分发挥双方农产品的贸易潜力,成为加强双方经贸往来的重点。本文基于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首先介绍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通过对现有文献的分析发现关于中国与沿线国家总体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潜力的实证研究不足;其次从沿线国家总体和分地区两个角度,对2001-2016年间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特征进行分析,并且分为贸易总量和贸易品种两个方面,发现双方农产品贸易总额增长迅猛,贸易品种集中于第0类(食品及活动物)和第2类(非食用原料)农产品上;进而研究了双方农产品的贸易关系,利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两个指标对双方农产品竞争性进行分析,利用贸易结合度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两个指标对双方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进行分析,发现竞争性与互补性共存,互补性更强。基于前文的分析,本文通过加入了国际物流绩效指数、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及是否同时属于亚太经合组织等新因素的贸易引力模型对“一带一路”沿线60个国家2007-2016年间的农产品贸易数据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地理距离对双方农产品贸易额起阻碍作用,而经济规模、物流绩效指数、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及双方同时属于亚太经合组织对双方的农产品贸易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中国与沿线国家总体贸易潜力较大,与其中31个国家之间属于“潜力再造型”,与7个国家属于“潜力开拓型”,与22个国家属于“潜力巨大型”。最后,归纳了三条主要结论,并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优化双方农产品贸易结构,促进农产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充分利用双方农产品的互补性:因地制宜,推动双方农产品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