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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法律的载体。法律语言主要包括立法语言、司法语言和执法语言等。立法语言是法律语言的核心,对整个法律领域的语言产生导向和规范作用。大卫·梅林科夫指出“法律是一种词语的职业”。这种职业性主要体现在立法通过语言对权利、义务等作出规范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立法语句是立法语言表现的基本形式。授权句、允许句、义务句和禁止句支撑着立法语言结构的大厦。然而,英汉两种语言有着形合和意合的区别,尤其反映在句法层面。法律翻译势必要克服句法上的障碍。此外,法律语言的准确性和专业性体现在立法语句严密的逻辑结构中,包括行为主体,法律行为以及条件和情况。译文在句法层面上同样要顾全法律的逻辑,这一点至关重要。鉴于上述原因,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这一规范性法律文本为语料,首先探究该文本中立法语句在句类选择以及句式、句法结构方面的特点,从语言学和法学两个角度对这些特点予以较为全面的诠释。研究主要发现,立法语句表达的规律,体现了法律的专业性。其一,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使法律规范的表述只选用陈述句、祈使句。陈述句主要用来说明法律主体具有哪种权利,可以怎样行为;祈使句主要用来规定应当怎样行为或禁止怎样行为。祈使句有时还带有主语明确指出法律行为主体。其二,授权句、允许句、义务句和禁止句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表达句式。其三,汉语立法语句特有的“的”字结构使得其逻辑结构更加严密。然后,本文指出法律翻译应该遵循准确性和专业性原则。最后,根据英汉两种语言形合意合的区别,通过对现有权威译本的分析和比较,总结出具体的汉英翻译策略,主要包括调整句子结构、转换“的”字结构以及恰当使用英语情态动词。语言学、法学、译学三者的结合是法律翻译研究的趋势。本文从语言学和法学双层角度阐释立法语句进而提出具体的翻译策略,希望研究结果能够对法律翻译实践和今后相关研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