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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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对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同时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进行了特别强调。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是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物识别技术日新月盛,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冲突也日益深化。一方面,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牵涉到信息主体多项重要权益,另一方面,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应用已深入社会各方面,成为新的“财富密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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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对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同时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进行了特别强调。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是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物识别技术日新月盛,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冲突也日益深化。一方面,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牵涉到信息主体多项重要权益,另一方面,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应用已深入社会各方面,成为新的“财富密匙”。在实践中,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与不法利用、过度利用之间的角逐从未停歇,尤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高度结合,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不断经由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使用、加工、共享等,而这些信息在该领域中又与信息主体的财产利益紧密联系,其不当处理甚至对信息主体的人身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隐于其中的信息权益风险不容小觑。有鉴于此,有必要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进行研究,提出建议以加强该领域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除引言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首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与相关概念进行解析界定,在此基础上分析互联网金融领域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特别保护的必要性,进而分析目前我国该领域中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最后针对上述困境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法律保护建议。第一部分是必要性分析部分,从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及其相关概念的厘定出发,明确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定义及范围,进而分析互联网金融领域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之于一般个人信息、其他领域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独特性,突出其特有的研究价值以及对该领域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中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所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是文章的重点部分。首先分析了该领域中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面临着与其利用相冲突、平台运营不规范、监管错乱的困境。其次,分析上述困境的成因:未及时调整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指导理论,立法上存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法律属性未明确、保护体系与保护规则有待完善等问题,监管上未解决多头监管与专业化监管缺失等问题,司法上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力度与侵权行为惩戒程度偏低,行业中从业者自律水平不足。第三部分针对第二部分存在的困境提出可行的改进对策,是文章的核心部分,分别从指导理论、立法规范、行业监管、司法救济、行业自律五个层面探索保护互联网金融领域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路径,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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