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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探究的问题是美国为何以日本、澳大利亚、印度为基本的合作伙伴推动亚太安全体系的多边化,以及美国整合“美日澳印”安全合作的一般政策。为此,本文构建了一个分析美国如何选择安全机制合作者的理论框架,这一框架包含了制约美国选择安全合作者的四种要素,以及三种美国整合合作者的政策模式。首先,本文从基本的大战略原则以及国际机制理论中归纳出制约美国选择安全合作者的四个方面:第一,制度合作者的实力要素应适应威胁的强度及作用方式,所谓威胁的作用方式,指的是威胁分布在什么样的国际问题领域,以及它们最终影响国家利益的途径。而所谓的威胁强度表述的是威胁影响国家利益的层次,即一种威胁影响了国家的次要利益、重要利益还是生死攸关的利益。威胁的强度主要由进攻性实力及由进攻性意图决定。按照进攻性实力与意图的不同组合,可以区分出多种威胁强度。明确的威胁强度与模糊的威胁强度是最常见的区分。前者是指在进攻性实力与意图都明确的情况下,威胁指向国家利益的层次也相对明确;后者是在不具备威胁意图,但却已具备或可能具备进攻性实力情况下,国家难以明确界定其利益损失。第二、美国与制度合作者之间应存在利益共识,这种利益共识既包括共同的威胁认知,也包括威胁认知之外的利益拓展;第三、美国在制度合作关系中处于中心枢纽位置,即美国与合作参与者的关系应好于参与者之间的关系;第四、美国与其合作者应分享共同的价值观。以这四个命题为理论指导,本文以美国对中国崛起的“威胁”认知为基础,通过分析日澳印的实力要素与中国“威胁”强度及作用方式的适应关系,辨析了美国整合四国安全合作的依据。通过分析亚太国际关系中的“温和”安全困境,以及美日澳印四国在东亚合作、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以及经济贸易方面的利益,解释了美国与制度合作者间存在利益共识,揭示了日澳印接受美国合作倡议的动因。最后,从历史、地缘、战略的角度揭示了美国权势难以在机制内外受到强有力制约的原因,并简略地提示四国在价值观上存在基本共识,从而辨析了美国在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条件。此外,本文也归纳了三种政策模式来描述美国在创设国际安全机制中整合合作伙伴的过程,即形成战略能力,建设多元、透明的协调机制,以及构筑以美国为中心的合作网络,以这三种政策模式为理论视角,本文梳理了与四国合作有关,可以反映四国合作之最初进展的美国相关政策,未来一种清晰、连贯、完整的四国合作政策体系极有可能在此中孕育,或者说以此为基础衍生、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