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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信托制度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制度,几十年的发展虽然不能用飞速来形容,但是我们却看到了信托发展的巨大空间。当前信托行业的发展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受到来自因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消极影响,使得信托行业在我国的发展举步维艰。而制度不健全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不完善,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信托业发展的瓶颈。因此,为了完善信托法的理论基础,提高信托法的实效操作性,有必要对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加以研究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本文采用比较的研究方法,围绕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展开分析,以英、美、日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托法相关规定为参照,以相关法理和学说为依托,对信托中的核心制度——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做出论述,旨在揭示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内涵、要件,指出完善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必要性,以及从立法、制度内容建设等角度提出完善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建议等。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论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内容共三章,全文共计三万余字。第一部分引言主要针对当前我国信托发展所处的一个环境,对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研究背景做一个概述。第二部分正文,包含二、三、四共三章内容:第二章针对信托财产和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进行概述,分析信托财产的概念与性质,以及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理论基础。并总结出信托财产的概念及性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理论基础所包含的内容,以期对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有一个概括性认识。第三章通过对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典型国家(地区)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分析,来研究国外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及规定。主要对英国、美国,以及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展开分析,总结出我国可以借鉴之处,为我所用。第四章针对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进行研究和分析,指出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存在的不足以及建立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必要性,表明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在我国信托行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有必要而且也是必须完善的一个制度。同时,围绕如何完善我国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展开论述,通过列举和概括的方式,从立法、制度内容建设等角度提出完善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建议。结论部分主要是对正文中的观点进行总结,重申我国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归纳完善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