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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国民储蓄率也节节攀升。1992年,我国的国民储蓄率为36%,到了2010年,国民总储蓄率达到创纪录的52.6%,2011年至今,国民储蓄率还保持在52%左右。过高的国民储蓄率,引起了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等众多经济学者的关注,美国前总统布什、前财长保尔森等人还把中国过高国民储蓄率和全球经济平衡联系起来。高储蓄率保障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储蓄率过高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探究导致我国过高储蓄率的主要原因,走出内需不足、长期依靠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的经济结构性困境,降低过高储蓄率成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国民储蓄包括居民储蓄、企业储蓄和政府储蓄三个方面。经济体转型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收入结构严重失衡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是居民高储蓄的主要原因,金融体系不发达、多元化投资渠道的缺乏以及人口结构变化、文化背景等多个因素也助推了居民储蓄居高不下。企业是中国储蓄最大的来源。中国特有的体制和国有企业特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导致国有企业巨额利润并不能惠及普通百姓,企业留存收益不断增加;而非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以及企业中小股东事实上的缺位诱发了企业主普遍的道德风险,企业主更趋向于留存利润或转移资金用于扩大投资规模。政府收入增幅大大快于国民收入增幅、政府消费增速慢于政府收入增速和政府开支向投资过度倾斜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政府的高储蓄。与其他国家相比,虽然我国居民储蓄率处于相对高位,但是近年来变化较小,真正推动我国国民储蓄率节节攀升的是企业储蓄和政府储蓄。政府主导的投资拉动和向大型国有企业倾斜的经济增长模式,压缩了消费空间,结果使政府储蓄和企业储蓄呈高速增长的态势。国际经验表明,由政府主导的投资增长模式以及由政府扶持的出口导向性经济从长期来看不可持续。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过高储蓄率的负效应正逐步放大。化解居民高储蓄,应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居民收入,同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开发整个社会的消费潜力。而消费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则有利于扩大消费规模,拓展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提高转化的效率;化解企业高储蓄,应强化企业环境和公司内部的治理,改革股息利润分配制度,提高国企分红比例,促使民营企业派息:化解政府高储蓄,首先是政府要真正转变自己的职能,工作重心由公共投资转向公共财政,实行恰当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提升资本输出的战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