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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属于我国的基层治理,治理水平的高低和结果的好坏不仅关系着乡村的稳定与否,更关系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快慢。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的进步是社会各界有目共睹的。但与此同时,我国乡村治理中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如劳动力的大量流失、贫富差距的加大、信任的缺失等,传统的“乡政村治”模式对这些问题似乎显得无力。究其原因,在过去的乡村治理中,政府始终是绝对的主体和权力中心,“乡政村治”的实行也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情况,而政府的能力及擅长的领域是有限的,这势必造成只依靠政府的乡村治理效果不让人满意。如何突破这种困境,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以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出现和发展给我们提供了一种问题解决的思路。 学界关于乡村治理和合作社的研究已有很多,但将二者交叉起来进行研究的还比较少。在当下的乡村治理中,林业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一种,根据发展状况的不同已经或深或浅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中,事实上成为了除政府和村民以外的治理主体。基于此,本文在对我国合作社与乡村治理发展的回顾上,从当前乡村治理的实际出发,运用合作治理理论等工具对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的现实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进行了阐述。 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林业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乡村治理重要的主体。合作社是林农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自发组建的,它不仅为林农提供信息咨询、产品销售、品牌培育等服务,还可以培育林农民主的意识,提高其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并且,发育良好的林业合作社可以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第二,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并影响着乡村治理的具体内容。通过研究发现,当前林业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比较明显的积极作用,自觉或不自觉地会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三方面影响着乡村治理。在经济方面,合作社能够提高社员的收入,提高了社员的生活水平;吸收社会融资,加快当地的林业生产。在政治方面,推动了村务公开,促进了民主选举和监督;化解林农内部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在社会方面,有助于树立起勤劳实干的精神风貌,并推动乡村公共事业的发展。第三,受制于思想认识不足、政策支持不够、相关人才匮乏、资金严重短缺和生产与经营方式落后的原因,林业专业合作社现阶段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主要表现在:合作社带给社员的实际增收效果不够理想且对生产资源的整合度不足、对村民选举和村务公开的影响程度较低及提供的社会服务有限。解决的对策是:政府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引路人”的角色定位;促进多元主体合作进行乡村治理,明确政府、市场与林业专业合作社三者在乡村治理中的关系,积极引导农民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完善促进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政策支持体系,包括建立健全林业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体系、实行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政策、拓展合作社融资渠道、构建合作社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机制等;通过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各项制度、构建社员利益共同体、加大对合作社的宣传来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提升其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