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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学校体育的法规建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对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学校体育的落后状况,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法制的核心内涵,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离不开法制化社会的建设。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法规、制度指引方向、明确要求和提供保障。学习我国学校体育的法规、制度,了解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和职能,掌握管理经验,方能在学校体育的改革和发展中依法治校、依法治体。学校体育行政法规理论基础需要进一步完善,弥补对学生和教师的权利。学校体育行政法规加大宣传,加强教育部门的相关领导、学校体育工作人员和学生的体育法律意识。本文通过文献资料、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对我国中学贯彻执行学校体育行政法规的基本现状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主要对于学校体育行政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研究。通过调查和分析得出我国学校体育行政法规存在的主要不足,根据自己的研究提出建议。本文论述了我国的体育行政法规的历史沿革,然后通过我国的体育法、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体育立法、体育社会团体规章等几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体育法规的现状,论述了当前学校体育行政法规存在的问题:现行我国中学学校体育立法不完备、学校体育执法不严、学校体育法制司法环节薄弱、监督力度不够、法制宣传教育亟待加强,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改善中学学校体育法规的对策:学校体育法规应当向多元化发展;向一体化、整体结构发展;向人性化、全面化发展学校体育法规的制订;注意阶段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结合。学校体育法律、法规体系要日益健全、完备;学校体育司法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工作;应加大普法教育中对各项体育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相应的领导、监督机构和奖惩制度;按各项学校体育法规的要求逐步改善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等。